佛山市平洲玉器文化产业园“时尚玉韵”珠宝精工镶嵌设计大赛征集
一、大赛简介
为贯彻全省文旅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思想,把文化资源开发成为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平洲玉器文化产业园举办2022“时尚玉韵”珠宝精工镶嵌设计大赛。大赛立足平洲玉器文化产业特色、非遗文脉、产业集群等多方优势,通过赛事活动创新文化生产力,为园区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人才培训教育平台奠定坚实基础。园区以赛事促交流,广泛开展战略合作,在开放中创造机遇,以设计为驱动力,同时汇聚各类市场要素创新力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进程。为方便广泛的参与性,本届大赛实行电子投稿,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作为参赛单位。参赛作品以“时尚性、文化性、创意性”的设计理念,体现岭南文化兼容并包的特色,用全新的创意设计思维诠释传统的精工镶嵌技艺。
二、大赛宗旨:
推动玉文化传承传播为宗旨,依托平洲玉器产业资源背景,融合岭南本土特色文化,深入挖掘玉文化内涵,汇聚创新设计资源,推动文化资源、文化创意设计与玉器产业交流融汇。通过大赛,对接文创产品开发各产业链,激励行业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市场,努力打造玉文化创意创新高地。
三、大赛主题
——时尚玉韵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平洲玉器文化产业园
协办单位:佛山市平洲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征集内容:
一)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以镶嵌珠宝类为主,爪镶、包镶、卡镶、钉镶、无边镶、微镶、插镶、绕镶、混合镶等等。(*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形式,一律以电子文件设计稿形式提交)
二)参赛要求
1、设计要求
1)设计材料使用翡翠玉器与其它贵重金属结合形式。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表现活泼,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通俗性。
3)创作形式不限,形态视觉语言需健康向上。
4)作品需充分考虑产品制作成本、制作工艺等可行性。
2、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图片文件格式上传,不接受实物。
2)每件参赛作品照片文件名设置为作者+作品名称,设计图精度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2M。
3)参赛者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参赛作品为原创,如有侵权责任自负,与主办方无关。
4)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5)为保证本次赛事活动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第三方LOGO。
6)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须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7)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2020年1月1日后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
8)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均需连同参赛表一起附带创意文字说明。
9)所有参赛者视为同意本次大赛活动规则。
10)奖项不得重复领取,以最高成绩为准。
*附件:《平洲玉器文化产业园“时尚玉韵”珠宝精工镶嵌设计大赛》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JfvHTdUSPhD5rmpp9134Q 提取码:fi7y
3、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艺术家、跨界设计师、珠宝首饰设计师、高校设计院校师生、设计爱好者。
六、参赛方式
1.参赛者下载并填写《平洲玉器文化产业园“时尚玉韵”珠宝精工镶嵌设计大赛》报名表。
2.参赛作品的电子版须于9月10日前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zbjgxqsj@163.com,如设计效果图与作品解说文件不同格式的、或有多张图片需要与报名表打包为统一文件包发送。
七、大赛日程安排
征集阶段:2022年6月20日-8月20日(延期至9月10日)
评审阶段:2022年8月20日-8月30日
八、评选规则
一)评选标准
1)文化性(占25%):充分结合岭南文化元素、玉文化特色等元素进行创意设计,使产品富有文化感。
2)创新性(占25%):符合大赛的主题和宗旨,具备前瞻性、新颖性、时尚性、独创性,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
3)表现力(占20%):作品具有较强的综合表现能力、绘制技巧、表现完整性等等,能充分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
4)可行性(占30%):符合大赛的主题和宗旨,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在现代镶嵌加工技术与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
二)评分方式
总评分为100分的分值,评审成员每看过一个作品后给该作品打分,四项得分总和,为最终分数。
九、大赛奖项
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将评出下列获奖者5名及优秀奖10名。
1、一等奖(共1名):
价值8000元的天然翡翠摆件1件及获奖证书;
2、二等奖(共2名):
价值4000元的天然翡翠挂件1件及获奖证书;
3、三等奖(共3名):
价值2000元的天然翡翠挂件1件及获奖证书;
4、优秀奖若干:
荣誉证书
十、法律责任: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参赛作品除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外,必须是原创作品。
2)对于所有的参赛作品(含入围和获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再设计等权利,且不需支付报酬,对该作品的著作权享有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权及优先购买权。
3)参赛作品获得本次大赛奖励的,主办方可委托相关(企业)第三方予以生产或制作,进行商业化开发使用和成果转化或许可他人使用,不需支付版权费用和其他报酬。
4)参赛作品的商业化开发使用、成果转化或知识产权登记、专利申请等具体事宜可由主办方和参赛者另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
5)本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6)应征者参加本次设计大赛即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大赛规定事项,该规定在参赛投稿之日起即对所有参赛者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