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虎林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歌歌词啦
为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更好地挖掘虎林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进一步扩大虎林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和社会环境,激发全市人民的爱乡情怀和创业热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虎林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歌歌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虎林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歌歌词
二、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止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特色、有创意、有内涵的城市精神、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虎林城市精神
1.作品要体现虎林深厚的红色历史文化底蕴,展现城市的现状,引领城市的未来,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集中展现虎林的精神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虎林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
3.作品要立意准确、简洁明了,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作品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要求新创、原创,不与其他地方宣传语雷同。
5.每人投稿限2条,多条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虎林城市形象宣传语
1.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体现虎林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城市资源特色。
2.作品要彰显虎林城市特色和形象等城市特质,体现虎林市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特色。
3.作品要准确概括和反映虎林城市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能打动人心,让人耳目一新。
4.作品要文字精炼,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冲击力,表述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便于宣传和推广。
5.作品必须是新创、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6.每人投稿限2条,多条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城市形象标识(logo)
1.体现虎林独特的城市形象特征、城市魅力和现代文明城的文化底蕴,准确把握虎林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新时期虎林精神,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造型美观,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形神合一,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网络媒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传播使用。
3.注重标识和城市宣传语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提交的形象标识(logo)作品必须是新创、原创的成型作品。
(四)虎林市歌歌词
1.歌词以歌颂虎林为主题,充分表现虎林历史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着力赞美虎林崭新形象。
2.歌词须是新创、原创作品,能充分展现虎林美丽自然风光、厚重历史文化和现代精神风貌。
3.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评选方法
1.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初步评审,选出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将通过媒体公布,并在网络平台进行投票。
3.结合评审委员会评选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六、奖励办法
虎林城市精神:
从投稿中选出5个作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每个奖励500元,被确定为城市精神的作品另奖励2000元。
虎林市城市形象宣传语:
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虎林城市形象标识(logo):
从投稿中选出5个作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每个奖励1000元,被确定为城市形象标识(logo)的作品另奖励10000元。
虎林市歌歌词:
从投稿中选出5首作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每首奖励2000元,被确定为市歌歌词的作品另奖励20000元。
七、投稿须知
1.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虎林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标识(logo)、虎林形象宣传语或虎林市歌歌词”字样,在邮件内容中提供作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信函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征集”字样,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2.投稿时请一并提交作品的寓意、创作理念、创意说明等文字(200字以内)
3.应征个人需随作品一起提交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JPEG格式);应征单位需随作品一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一份(JPG格式)。
4.城市形象标识(logo)的应征作品,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基础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2幅。
5.应征作品需填写《应征作品信息表》(见附件1),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真实准确。(可后附作品详细信息)
6.纸质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按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申报时间以寄出地邮戳、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7.投稿及联系方式。
作品稿件邮寄地址:虎林市委宣传部
(市委大楼2楼222室(宣传部社宣股)
邮编:158400
电子信箱:xcbsxz@163.com
电话:0467-5832273
八、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虎林市将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充分认可本启示内容,并遵守所有约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虎林市委宣传部所有。
附件:《应征作品信息表》.xls
中共虎林市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5日
稿件来源:中共虎林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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