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灯饰照明专项赛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古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将举办第四届“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灯饰照明专项赛”,征集全球优秀原创灯饰设计作品,搭建产品创新设计与制造业对接平台,推动工业设计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中山灯饰产品创新能力和品牌价值,增强古镇照明灯具灯饰产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一、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第四届“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古镇灯饰照明设计专项赛”(二)大赛主题:设计赋能,创新引领(三)参赛对象: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四)大赛时间:2023年8月-2023年11月(五)参赛作品类别:大赛分概念组及产品组两大类别。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1.概念组以图文的方式体现灯饰设计作品的创意。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等详细资料(参赛者可自行把握),清晰明了描述灯饰设计作品的创意外观、性能、安装方式、应用价值等。2.产品组提交实物灯饰作品,并附带说明(产品描述、安装方式等),作品要突出灯饰设计的艺术感、工艺感、创新性、实用性和智能性等,同时应考虑到设计作品的形态。
二、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主办单位:中山市古镇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承办单位:中山市创谷众创空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评委会:由市设计大赛专家库专家、国内知名专家和教授、国际资深设计师、企业代表等组成。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概念组奖金总额12.5万元,产品组奖金总额7.5元,合计20万元。概念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15名。图片产品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15名。图片
四、赛事日程计划
1.发布大赛通知:2023年8月2.海报发放、媒体宣传:2023年8月至9月3.作品投稿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5日4.初评:拟2023年11月初5.终评:拟2023年11月中6.颁奖:拟2023年11月
五、作品征集办法及规则
(一)概念组作品以彩色效果图(或实物图)和设计图方式来体现未投产的概念设计和创意设计,除了六面视图和立体图外,应尽量考虑提供能清楚反映设计要点的其他视图,如分解视图等(2)要求A3幅面,300dpi,RGB模式,存储格式为JPEG,动态作品为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每个人所交件数不限。(3)也可附带特效短视频来表现设计作品的创意性,例如模拟灯光效果、安装方式等方面,要求1920*1080P,成片格式mp4,时长≤3分钟。(二)产品组作品作品提供实物原件或等比模型,提交时请确保参赛作品完整、有效。作品的提交方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者自己负责,在提交过程中产生的作品完整性(丢失、损坏、损毁等)等一切事宜活动组织方不对此负责。亲自送达或快递至大赛组委均可;如选择快递,务必确保在11月15日前送达组委会,逾期不受理。
六、产品组评选标准
(一)概念组评选标准1.艺术创新性(40%)独特有趣的设计理念,造型美观有创意,艺术特色鲜明。2.实用性(30%)符合用户及市场需求,具有一定实用功能和人文关怀。3.市场性(30%)良好的工艺技术方法,生产工艺适合转化量产,定位贴近市场需求。(二)产品组评选标准1.创新性(30%):产品具有创新性的概念、外观和造型设计,能体现独特的设计理念,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或提供使用者独特的体验。2.实用性(40%):产品应在经济社会、百姓生活中具有实用性(包括性能、舒适、安全、可用、智能),能带来正面的影响。3.工艺可行性(30%):产品应充分考虑材料的应用、加工工艺,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工艺可行性,或能针对制造环节进行优化,通过设计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七、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2.单个参赛者投递作品数目不得超过4件。3.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近2年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4.本届赛事作品征集截止前,已在其他工业设计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予参赛。
八、参赛须知
1.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参赛者登录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官方网站(zs-id.zsnews.cn)进入大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作品资料,所有报名信息以线上为准。2.参赛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无须缴纳任何参赛费用。3.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提交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4.铜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或将长期放置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优秀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周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5.参赛作品须是具有参赛者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6.组委会不负责对参赛作品拥有权的核实,若发现侵权或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7.入围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大赛主办方邮箱(gz22357328@126.com),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8.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9.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搁置相关奖项。10.大赛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办公室适时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九、参赛程序
第一阶段:征稿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1.承办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赛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等活动,并充分利用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征集优秀设计作品。2.参赛人员请仔细填写报名表,注明参赛分项。报名表以及版面文件以“参赛分项-作品名称-选手姓名”的格式命名。选手填表即默认已认真阅读《“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灯饰照明专项赛”征稿公告》,同意并遵守各项参赛规定。报名表随参赛作品一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大赛指定电子信箱。第二阶段:评选阶段1.作品征集截止后,组织评委评出概念性入围作品100件、实物作品40件,并对外公示。(拟于2023年11月上旬)2.如初评结果无异议,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作品终评,按照评审规则确定获奖名单及等次并对外公示。(拟于2023年11月中旬)第三阶段:结果公布(拟于2023年11月下旬)大赛结果公布后,获奖者需打印“参赛须知”文档,签名后将文档原件邮寄到大赛指定地址。第四阶段:颁奖(拟于2023年11月下旬)1.承办单位须根据市工信局要求邀请获奖者参与颁奖典礼、作品巡展等活动。2.获奖证书由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颁发。
十、奖金的发放
主办方中山市古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大奖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为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奖金发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获奖者须出具领奖发票(相关税费须自行缴纳),由承办方统一收集。主办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获奖者个人账户或者其所在单位(包含其公司)的企业账户内。注:领奖人(单位)必须与报名参赛人(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发奖。
十一、联系方式
(一)参赛咨询承办方联系人:曾小姐,李先生,(二)问题反馈中山市古镇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联系电话:袁先生0760-2235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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