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正式开始
广东“众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已启动,包括科技海归领航赛、大学生启航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制造业当家先锋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业专题赛共6个赛道。资助资金总额达1420万元。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报名链接已附在文末。
通知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部署,围绕制造业当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残疾人等各类群体的创业创新热情,做好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资助和服务,促进创业资源有效对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
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分设科技海归领航赛、大学生启航赛、制造业当家先锋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业专题赛六个单项赛事,每项赛事均设团队组和企业组。
一、科技海归领航赛
(一)参赛对象
赛事分团队组和企业组,参赛团队或企业核心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下列人员: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人员;
5、留学回国人员;
6、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员。
(二)参赛条件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4)参赛者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2、企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赛事流程
宣传发动(2023年8-9月)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8月至10月初)
初赛(2023年10月中旬)
复赛(2023年11月,珠海)
决赛(2023年11月下旬,珠海)
二、大学生启航赛
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广东及港澳台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同时发动海外及省外部分高校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初赛分设主赛区、深圳赛区、港澳赛区和台湾赛区,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赛、决赛。
参赛团队成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培养层次)在校及毕业5年内(2018年6月-2023年6月期间毕业)学生。其中港澳赛区参赛团队主要负责人须为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就读或香港、澳门籍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台湾赛区参赛成员须为台湾公私立大学或科技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
(一)参赛条件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及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团队,截至报名时创业项目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
(2)参赛者须为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负责人须实际参与项目,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股权,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3)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其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真实诚信。
2、企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拥有创新性产品、服务、技术或商业模式,市场空间大,具有较好的成长潜力和示范作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完整的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阐释项目名称、产品、服务、技术、行业分析与市场预测、经营策略、资金需求与财务规划、当前状况、潜在风险管理,并展示组织结构及核心团队成员情况。
2、本届大赛包括报名审核、初赛(书面评审)、复赛、决赛等环节,各参赛团队应按照大赛执委会的要求和指引,文明有序参赛,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作弊行为。
(三)赛事流程
宣传发动(2023年8月-9月)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8月至10月)
初赛(2023年10月)
三、残疾人公益赛
大赛开放办赛,残疾人及健全人均可报名参赛。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港澳台地区参赛人员持当地残疾人有效证件。参赛路演人员原则上为项目团队或企业(机构)项目负责人,其中自强类参赛路演人员须为残疾人。
大赛设立“对口协作援助分赛区”,推动帮扶协作和对口援助地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初赛对来自贵州、广西、新疆、西藏地区的团队组参赛项目进行单独评审、单独分配晋级名额,晋级项目参加全省复决赛。
(一)参赛条件
赛事设团队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设自强类和助残类两个类别。自强类是指残疾人作为团队或企业(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助残类是指各类团队或企业(机构)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残疾人服务或能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自强类团队核心成员须包含至少1名残疾人,助残类团队须从事残疾人服务或者能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创业创新项目;
(3)团队成员均已年满16周岁,每个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2、企业组
(1)截至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自强类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为残疾人且应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须提供经工商、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助残类企业须从事残疾人服务(已服务至少10名残疾人,并提供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名单、残疾证号、联系方式等证明)或者能带动残疾人就业(已安排至少3名残疾人在岗就业,并提供工资流水、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相关证明)的创业创新项目;
(3)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赛事流程
宣传发动及线上培训(2023年8月-9月)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8月下旬-9月初)
初赛(2023年10月中下旬)
复赛(2023年11月上旬)
决赛(2023年11月下旬)
四、大众创业创富赛
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大赛分为团队组(创意组)、企业组(创业组)和创富组进行比赛。
(一)团队组(创意组)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
(3)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得担任省内其他法人企业代表。
(二)企业组(创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或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创富组
(1)2018年1月1日以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商业开发价值或较大市场发展空间;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赛事流程
宣传发动(2023年8月下旬至10月初)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8月下旬至10月初)。
初赛(2023年10月)
复赛(2023年10月至11月)
决赛(2023年11月)
五、制造业当家先锋赛
赛事分技工院校专项赛和制造业发展专项赛,其中技工院校专项赛分为主赛区(非省属技工院校)及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技工院校专项赛成员至少有一名为技工院校或中职学校在校学生(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且项目路演及答辩人员必须为在校学生,在校生为省属技工院校学生的在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参加初赛,其他项目在主赛区参赛。
制造业赛道参赛项目,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以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服务产业。
(一)参赛条件
1、技工院校专项赛(主赛区及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技工院校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可操作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技工院校组每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每队可设1至2名创业指导老师(不计入团队人数,不参加项目路演及答辩);
(4)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2、制造业发展专项赛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负责人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可操作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在报名时应填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项目计划书须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创业项目名称、计划摘要、企业介绍、行业分析、产品介绍、人员及组织结构、市场预测、营销策略、制造计划、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团队组项目路演及答辩人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三)赛事流程
宣传发动(2023年8月至9月)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8月至10月初)
初赛(2023年10月中旬,佛山)
专项培训(2023年10月下旬,佛山)
复赛(2023年10月至11月,佛山)
决赛(2023年11月中旬,佛山)
六、“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业专题赛
鼓励服务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建设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村电商、直播带货、智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等项目。广东省21个地市分为四个赛区,在初赛、复赛进行单独评审;积极联动广东各地市赛(如韶关“丹霞杯”创业创新大赛、清远创新创业大赛等,下同),按一定比例晋级专题赛复赛。同时,大赛还设置“东西部协作赛区”“台湾赛区”,鼓励广西、西藏、贵州以及台湾等地创业项目参赛,初赛、复赛进行单独评审。
(一)参赛条件
赛事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具体条件如下: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者须为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2、企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赛事流程
宣传发动(2023年8月)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8月至9月)
初赛(2023年9月)初赛以书面评审形式进行。组织专家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项目进行纸质评审(评审专家名单需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审核确认,下同),筛选确定优秀项目晋级复赛。初赛共分六个赛区,每个赛区独立评审,晋级复赛名额按各赛区参赛项目数量比例进行分配,推荐总计不超过150个优秀项目晋级复赛。
第一赛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
第二赛区: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惠州
第三赛区: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江门
第四赛区:韶关、清远、梅州、河源、肇庆
东西部协作赛区:广西、贵州、西藏
台湾赛区:台湾
备注:六个赛区各自独立评审,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晋级项目
复赛(2023年9月至10月)
决赛(2023年10月)
七、奖项设置
(一)科技海归领航赛
团队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企业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二)大学生启航赛
团队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胜奖85名,其中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优胜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企业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胜奖35名,特等奖、金银铜奖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优胜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根据报名及晋级复赛情况确定)。
(三)残疾人公益赛
团队组自强类和助残类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分别再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企业组自强类和助残类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对入围决赛但未获金银铜奖的项目授予入围奖,入围奖项目由单项赛执委会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资助。对入围复赛但未晋级项目授予优胜奖,设优秀辅导老师若干名。
(四)大众创业创富赛
(1)常规奖
团队组(创意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企业组(创业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企业项目资助。
创富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由执委会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对各组别前18名、且未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设优胜奖,由大赛执委会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单项奖
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贡献奖”3名,要求参赛项目属于县、镇、村干部推荐,且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方面做出贡献,由大赛执委会分别按2万元/项目的标准给予奖励。设“粤藏合作奖”3名,要求参赛项目来自西藏自治区行政区,且在带动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由大赛执委会分别按1万元/项目的标准给予奖励。
(五)制造业当家先锋赛
技工院校赛道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优胜奖8名,其中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技工院校赛道同时设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名。
制造业赛道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优胜奖8名,其中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由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六)“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业专题赛
企业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无奖金),其中广东省内企业获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注: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省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团队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无奖金),其中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注册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八、报名方式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复制下方链接,进入广东“众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s://ggfw.hrss.gd.gov.cn/zcb/index.html,在官网首页点击“立即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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