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众创杯”“百千万工程”创业专题赛重磅来袭
为扎实推进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落地落实,深入实施我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鼓励我省高校在校生、毕业生、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外出和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等人群创业创新,通过人才和项目相结合,搭建优秀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对接平台,大力推进强县促镇带村,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面貌改善提升,推动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一、赛事主题
圆众创梦想谱南粤新篇
二、赛事口号
创业县镇村振兴百千万
三、主办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四、承办单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协办单位
江门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六、执行机构
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七、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10月15日
八、报名形式
参赛项目应通过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官网
(http://www.gdhrss.gov.cn/zcb/)报名
九、参赛对象
鼓励服务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建设的项目参赛,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村电商、直播带货、智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等项目。
广东省21个地市分为四个赛区,在初赛、复赛进行单独评审;积极联动广东各地市赛,按一定比例晋级专题赛复赛。同时,大赛还设置“东西部协作赛区”“台湾赛区”,鼓励广西、西藏、贵州以及台湾等地创业项目参赛,初赛、复赛进行单独评审。
十、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并面向港澳台和海外人员,有意向在广东创业和已经在广东创业的均可报名(曾获得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特等奖及金银铜奖、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除外)。
赛事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具体条件如下:
(一)团队组
①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②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参赛者须为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④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二)企业组
①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②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③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十一、赛事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9月至10月)
参赛项目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https://www.gdhrss.gov.cn/zcb/ssdt/)报名。参赛企业按注册地登记参赛。参赛团队原则上按所在地登记参赛。
(二)初赛(2023年10月)
初赛采用书面评审。专家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项目进行纸质评审。初赛共分六个赛区,每个赛区独立评审,晋级复赛名额按各赛区参赛项目数量一定比例进行分配,推荐总计不超过150个优秀项目晋级复赛。
(三)复赛(2023年11月)
复赛采用线上或线下路演展示和答辩形式,分六个赛区进行(赛区与初赛保持一致)。经专家评委综合评分后确定晋级决赛项目,推荐总计不超过30个优秀项目晋级决赛。
(四)决赛(2023年11月)
决赛原则上采取线下评审形式进行。参赛者进行集中路演展示及答辩,经评委综合评分后确定最终获奖项目。
十二、奖项设置
(一)参赛项目奖项
(二)组织机构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8名,对积极发动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由专题赛执委会统一颁发奖牌。
十三、配套活动
(一)大赛宣讲会(9月-10月)
组织线上或线下宣讲会,帮助参赛者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地了解赛事。
(二)专题培训(9月-10月)
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邀请乡村创业典型代表、农业电商专家、风投机构代表、电商平台代表等对报名参赛的创业项目进行专题培训。
(三)赛前辅导(10月-11月)
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复赛或决赛前组织专家对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的全方位赛前辅导,帮助参赛者打磨创业项目并提高其综合素养。
(四)项目资源对接会(11月)
在省内开展线上或线下项目资源对接会,搭建创业项目资源对接平台,促进创业项目成果转化,推进参赛项目落地。
(五)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座谈会(12月)
邀请行业龙头名企的代表、高管、省内多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们、金融机构参加,搭建全省创业者、企业经营者交流及资源对接的平台,营造全省创业创新良好氛围。
十四、赛事福利
1、获奖项目可获得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2、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12+N”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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