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湖南旅发大会主题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大会吉祥物全球征集
为努力办好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全力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扩大衡阳旅游品牌影响力,助推衡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要求,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大会吉祥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单位
衡阳市承办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
征集方位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一)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衡阳主题口号
(二)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旅游形象标识(LOGO)
(三)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一)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衡阳主题口号
要求:围绕“三湘四水相约湖南”主题,结合衡阳文旅特色和地域特色,提炼一句响亮并朗朗上口的口号来准确定位衡阳文旅形象和内涵,主题鲜明、朗朗上口、利于传播,字数限于12字以内,拟定的宣传口号需附200字以上的创意说明。
(二)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
要求:深入挖掘“衡阳文旅”形象符号,设计一个一眼难忘的形象标识来彰显衡阳旅游的独特魅力,并通过设计的形式将衡阳文旅元素(包含但不限于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魅力及城市精神等)融入LOGO设计中,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识别度高,具有较强的美感,集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及文创产品上应用。作品需拟定主题、名字,并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可单幅图稿表现,也可多幅图稿组成。作品需附300字以上的创意设计说明。
(三)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要求:用天马行空的创意与潮流的画笔,绘画一个/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极具亲和力、吸引力并能体现衡阳地域特色的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设计作品需具备原创性、辨识性、潮流性、拟人化等特征,并具有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能力;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作品需附300字以上的创意设计说明。
征集评审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乐游衡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
奖项设置及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设文旅形象宣传口号、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三个类别,各设采用奖1名,入围奖3名。
1.采用奖。最终采用的应征者个人(或机构)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2.入围奖。对入围的应征者个人(或机构)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3.征集活动将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大赛评选必须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综合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经评审组全体评定通过,各奖励等级的获奖作品数可空缺和减少,不可重复获奖。
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以文化为载体,以创意做呈现。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未上市销售,未生产用于盈利目的。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作品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广告。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己承担责任,并撤销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资料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原件。
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和《作品原创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方式参照“投稿要求(一)”,发送至邮箱:401579798@qq.com;联系人:廖朝华,电话:0734-8861040。相关附件请前往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
活动声明
(一)应征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二)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衡阳市承办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力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的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最佳作品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获奖资格,另行增选入围作品。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本活动解释权归衡阳市承办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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