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建校四十周年标识及主视觉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2024年11月,上海政法学院将迎来建校40周年华诞。四十年风雨同舟,春华秋实;四十载薪火相传,砥砺前行。学校秉持“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为弘扬上政精神,传承上政文脉,凝聚各方力量,特向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广泛征集上海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标识及主视觉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征集要求
1.该标识主要使用于上海政法学院校园相关工作、庆祝活动、文化产品设计制作,以及各类证件、请柬、门票印制等。
2.作为上海政法学院标识(包含标志图案和相应中英文文字),应表述准确、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构思精巧、创意新颖,能够彰显学校40年办学历史积淀、办学理念、特色内涵和文化传承。
3.标识的表现形式宜简洁,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部分元素宜与上海政法学院形象识别系统(VI)保持一定的内在联系或相关性;整体上易于识别,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利于在海内外进行推广应用传播。
4.遵循标志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方案作品必须为报名者原创,并满足“投稿要求”提及的其他要件。
投稿要求
1.设计方案须同时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与RGB色值)及原文件电子版(矢量格式为AI或CDR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2.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投稿方式
1.应征者需填写、提交《上海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标识及主视觉方案报名表》(见附件),作者个人信息、作者声明签名、标识小图、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填写齐全。
2.报名表(Word、签字扫描PDF)和设计方案电子件请发送至邮箱:xuanchuan@shupl.edu.cn,邮件主题填写为“上海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标识及主视觉方案征集”,邮件或邮件包名称为“建校40周年标识及主视觉方案+姓名”。
3.联系人:樊婧仪
电话:021-39225116
评选办法
1.主办单位组织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公布,并为所有入围作者发放荣誉证书。
2.主办单位将广泛征求师生、校友、专家意见,在入围作品中确定获奖作品。拟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0个,并对获奖作者予以奖励。
3.主办单位将从获奖作品中遴选,或酌情修改、组合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标识(LOGO)。
其他说明
1.设计方案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2.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政法学院所有,学校有权对其进行修改。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政法学院所有。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标识及主视觉设计方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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