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4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4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
1.1.2项目背景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率先探索中国式城市现代化,落实《“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上海2035”总体规划,推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近年来,上海以“集成创新·都市营造”为主题,推进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的工作组织、设计方法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代表性成果,并发布《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品质的指导意见》(沪规划资源政〔2023〕184号),引领基础设施品质提升。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提升设施品质,在2023年基础设施设计竞赛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开展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活动,面向国内外广泛征集优秀设计作品,搭建推进平台,依托专业人才推进联创众创,深化公众参与,提升业内人士和广大市民对基础设施高品质规划设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促进人民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开放共享。
1.1.3竞赛目标
构建“集成创新”工作新机制。充实基础设施设计联盟,引进专家智库,推动规划、市政、建筑、景观多专业人才跨界交流、协同合作。加强规划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把区域研究、功能配置、风貌色彩、竖向衔接等要素纳入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程序,形成政府部门引导、建设主体协同、社会公众共建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树立“都市营造”建设新标杆。按照更高标准、更好水平,征集一批设计创意方案,评选一批优秀实践案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营造高品质城市空间推动建成一批品质卓越、文化彰显、高效实用、低碳韧性、数字智能的新时代基础设施示范工程。
打响“品质市政”设计新名片。创新公众参与模式,结合人民建议征集、联创众创发布、交流分享直播、公众投票、成果展示等宣传推广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提升社会各界对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的参与度与关注度,以设计方案人人参与、设计成果人人共享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
1.1.4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为概念方案,由评审专家针对本次竞赛的每一个设计项目选出5个入围参赛作品,其作品被选为入围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可进入第二阶段设计。
第二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为深化概念方案,评审专家针对每一个设计项目评选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设计作品。
1.1.5竞赛后续工作
每个项目的入围参赛人须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公众评选、竞赛项目成果整理汇总以及项目后续宣传等工作。
1.2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竞赛由32个设计项目共同组成,每个设计项目须单独报名。
本次方案竞赛采用国际公开的组织方式,不限定参赛人的数量。
竞赛活动时间安排如下(所有时间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日程如有变更,主办单位将向参赛人发布相关通知。请参赛人随时关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竞赛公告及时了解本竞赛项目的最新信息。
4.1指导单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处、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土地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规建环保处。
4.2主办单位:见下表
4.3技术服务单位: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4竞赛组织咨询机构
4.4.1设计项目序号第1-16项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4.2设计项目序号第17-32项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1设计项目序号第1-16项的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5137/5731/5831—256/812
竞赛指定邮箱:kjy03@vip.163.com
5.2设计项目序号第17-32项的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毛烨琪、张逸舟、钱坚
联系电话:86-21-32173711、32173631、32173656
竞赛指定邮箱:sh2024infra@shabidding.com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
6.2联合参赛
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可自愿组成联合参赛设计团队(以下简称“联合设计团队”)参加本竞赛活动的一个或多个设计项目。
6.2.1针对每一个拟参加的设计项目,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应签署一份共同参加该项目的联合参赛声明。
6.2.2本次竞赛活动中,针对同一个设计项目,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加入该设计项目的其它联合设计团队参与竞赛,但不同的设计项目不受此约束。
7.1有意向参加第1-16项设计项目的参赛申请人,在本公告3.竞赛活动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4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报名及竞赛文件领取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参赛要求简介和设计任务概要等资料,参赛人填写相关表格后,发送至kjy03 vip.163.com邮箱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参赛人可就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提交登记表。竞赛组织机构收到相关表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向参赛人发送报名成功回执。
7.2有意向参加第17-32项设计项目的参赛申请人,在本公告3.竞赛活动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的对应项目公告页在线领取“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4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参赛要求简介和设计任务概要等资料。请注意,参赛申请人须点击对应项目公告页面右上角“报名”按钮,上传登记表并点击“提交”以完成报名,且每个项目须单独报名。参赛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参赛申请人可使用已有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下载相关资料。
8.1主办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向报名成功的参赛人发送竞赛文件和相关设计基础资料的电子版文件。
8.2.竞赛文件的澄清
8.2.1参赛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主办单位将酌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相关答复将不标明提问的来源,并将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通过对应项目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向参赛人发送。主办单位发出的竞赛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与原竞赛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竞赛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8.2.2第1-16项设计项目的参赛人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要求对竞赛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kjy03 vip.163.com。答复的内容将定向发送给已获取了竞赛文件的参赛人。与此同时澄清文件发出的通知将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公布,请参赛人随时关注该网站了解项目最新信息。
8.2.3第17-32项设计项目的参赛人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要求对竞赛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h2024infra shabidding.com。答复的内容将通过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向各项目已获取竞赛文件的参赛人定向发送,请关注网站通知。
9.1递交方式
参赛文件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主办单位不接受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赛文件,主办单位将不予接收。参赛文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后果,对此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9.2.1第一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第1-16项设计项目:
接收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接收人和联系电话详见本公告第5条。
第17-32项设计项目:
接收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2楼1203会议室
邮政编码:200040
接收人和联系电话详见本公告第5条。
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在第一阶段参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赛文件不予退还,请参赛人自留底稿。
9.2.2第二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另行通知。
9.3参赛文件密封及标识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参赛文件提交时,参赛人应将每一个设计项目的参赛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参赛人提交的参赛文件最外层包装物(如邮寄件的外包装)上须清晰注明“‘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4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填写具体的设计项目名称)参赛文件”字样,并须清晰填写参赛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10.1奖项
10.1.1本次竞赛每个设计项目均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和三等奖3名,并分档设置奖金。奖项将由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共同颁发。具体的奖金数额(含税)见下表:
10.1.2本次竞赛将由公众通过投票方式从32个设计项目获一等奖的参赛作品中评选出1个2024年度最佳人气奖作品。
10.2奖金的发放与领取
奖项、获奖人、支付方式等将在竞赛评审结果公告中明示。
10.2.1奖金的支付
主办单位将向获奖的参赛人支付奖金,奖金以人民币支付。
10.2.2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内法人(包括设计公司、社会团体),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奖金(增值税额按一般纳税人计取);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外法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国境内账户,可在出具相关授权书后委托中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国境内税费。
10.2.3获奖者如为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收款账户信息,主办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的税费后发放剩余的奖金金额。
10.2.4主办单位不承担由于奖金发放所产生的任何税费。
11.1本竞赛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ghzyj.sh.gov.cn)
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www.supta.org.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11.2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竞赛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第1-16项设计项目)(www.bkpmzb.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第17-32项设计项目)(www.shabidding.com)
自参赛人提交第一阶段参赛作品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2.1本次竞赛中接收的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回,参赛人应将其参赛作品的过程稿、成品稿的作品源文件妥善保管,如果参赛人的参赛作品被评选为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参赛人须提交参赛作品的可编辑设计的源文件,无法提交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12.2参赛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为参赛人的原创作品,参赛人对该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版权,不存在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情况。该参赛作品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未被授权给任何组织或个人商用(不论有偿或无偿),也没有参加过其他的竞赛或征集活动,且获得奖项。
12.3参赛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人应保证,如果其参赛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参赛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参赛人承担。凡因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与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无关。在此情况下,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该参赛人退还其基于参赛作品从主办单位处所获得的所有奖金、收益(如果获得了奖项),同时赔偿其因此给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造成的全部损失。
12.4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人所有。如果参赛人提交的参赛作品获得了一等奖或二等奖且该参赛人收到主办单位向其支付的相应奖金,该参赛人除署名权等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以外的著作权将全部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作品,也可以对该参赛作品进行修改。
12.5主办单位以及参赛人均不得将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12.6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可对所有参赛作品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参赛作品。但应注明参赛人的名称或设计者姓名。
参赛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竞赛的全部费用。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人的资格:
14.1迟于参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参赛文件;
14.2参赛人未按竞赛文件的规定编制或签署参赛文件;
14.3参赛作品未通过初步核查;
14.4著作权声明的内容不符合竞赛文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或未加盖参赛人的单位印章或没有设计者本人的签字;
14.5参赛文件的形式、数量不符合竞赛文件中的规定;
14.6参赛文件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14.7评审委员会中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评委判定并形成决议,参赛作品实质上不符合设计条件或要求或者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上不满足竞赛文件的要求;
14.8参赛作品抄袭他人成果或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侵犯或与已有的项目雷同;
14.9参赛人或参赛团队的成员在参赛文件的澄清以及参赛作品的评价、比较和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地对主办单位施加影响,或不正当地影响评审委员会正常评审工作的行为。
14.10参赛人存在欺诈行为。
15.1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人应对主办单位提供的图纸、相关的资料以及在竞赛过程中了解到的主办单位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因参赛人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15.2参加本次竞赛的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竞赛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参赛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15.3任何人员或机构包括参赛人如未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赛作品。
16.1本竞赛公告使用中文书写。与竞赛文件相关的竞赛文件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
16.2参赛文件以及参赛人与主办单位之间与竞赛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参赛人随参赛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参赛人参与本竞赛活动的风险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参赛人须明确理解并同意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不为任何内部资料丢失或损坏、业务或商誉损失、业务中断和/或任何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的损害(即使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承担任何责任。
18.1参赛人理解并同意,其他参赛人递交的参赛作品中使用的创意和/或概念,可能会与参赛人本人递交的参赛作品中的创意和/或概念相似,参赛人不得因任何此类创意和/或概念相似性向本次竞赛的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索赔。
18.2参赛人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及浏览本竞赛项目指定的网站时自负风险。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或任何参与创建、制作或交付网站的当事方及合作方均不对因访问、使用、浏览或下载网站上的任何资料、数据、文本、照片、影像或音频而引发的任何直接、附带、伴随、间接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设备受损或病毒感染,或者其他财物受损。除前述内容,网站包含的一切内容均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含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就某一用途的适用性或非侵权的任何暗含保证。
19.1本次竞赛活动,包括该竞赛活动本身及竞赛活动的相关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因本次竞赛活动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提交主办单位所在地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9.2本次竞赛活动非政府采购项目,也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不适用与政府采购或建设工程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9.3本次竞赛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9.4凡参加本次“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4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的参赛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竞赛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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