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宁波(象山)全球海洋经济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启动
为吸引更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象山创新创业,推动重点产业持续升级,继续扩大“青年与海”品牌影响力,特举办2024中国·象山全球海洋经济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大赛聚焦“才能兼备、余生有幸”八条产业新赛道,即功能材料、绿色能源、船舶建造、临港装备、现代渔业、海洋生物、滨海旅游、海洋信息等象山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成一批海洋经济领域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集聚象山、落户象山,打造长三角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品牌。
一、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中共象山县委
象山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中共象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海经区海洋科技创新局
宁波(大目湾)海洋青创城
象山县工投集团
浙江赛创未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领域要求:
参赛项目需为功能材料、绿色能源、船舶建造、临港装备、现代渔业、海洋生物、滨海旅游、海洋信息等领域。
(二)参赛项目团队要求: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团队组成结构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或销售、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来象山不超过3年或计划在象山创业。优质项目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参赛项目技术要求:
1.团队项目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象山产业水平,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且已有融资渠道或有融资经历的;
2.科技创新领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对上述参赛项目申报人,特别优秀的可在年龄、职务(职称)、学历条件上适当放宽,但破格一般不得超过一项。
2.原则上前两届大赛总决赛项目不可再次报名本届赛事,项目有重大突破或明确可落地象山的,可再次通过组委会申请参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须认同本次大赛赛程赛制规定,服从大赛组委会安排,如违反赛事规定,不服从赛事安排,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五)创新人才参赛要求:
成果转化组
1.人才具备博士学位,需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后工作站、科研机构、企业从事科技研究工作不少于2年,其合作导师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2.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2年内回国(来华)或计划回国(来华)(2023年1月1日以后)工作。
5.业绩特别突出、从事“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解决产品工艺关键技术问题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创新青年组
1.人才具备博士学位,毕业于世界知名高校,或其博士导师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2.年龄一般不超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2年内来宁波或计划来宁波(2023年1月1日以后)从事科技研究工作。
4.业绩成果较为突出,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三、赛程规划
2024年7月,项目线上征集
2024年7月-8月,项目实地走访、精准对接、重点产业参访交流
2024年9月,海内外人才创新专场,象山
2024年9月,基金投资项目专场,象山
2024年9月,重点项目集中评审,象山
四、奖项设置及政策奖励
(一)奖励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针对特别优秀项目,评审组可向大赛组委会提请特别审议,特别审议通过的可增设特等奖。若评审组未提请特别审议的,则本届大赛不设置特等奖。
(二)政策奖励
大赛获奖项目,根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次,可直接获评“半岛菁英”项目A、B、C、D类。其中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高端创业团队项目,按A、B、C、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对资本引才创业团队,按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实际到位民间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资助,项目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按评审确定的A、B、C、D类四个层次,享受除项目资助外的其他创业和保障政策。
(三)其他政策
1.场地扶持。入选后3年内给予一定面积免租场地或相应市场价租金补助,单价不超过20元/月*平方米,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其中,科技创新领域按A、B、C、D类项目分别给予2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8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内的3年免租创业场地:已产业化项目,按A、8、C、D类项目分别给予5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内的3年免租标准厂房。
2.企业发展奖励。入选后5年内(海洋生物、生命健康类企业为8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时(或生物医药类企业获得中国、欧美日药品注册证明文件或新药临床许可时),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5%,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5%,以及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政府补助部分除外),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新入选的创业团队,自投产之年起3年内,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三年后,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给予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奖励。创业发展资助和财政贡献奖励就高享受。
3.信贷支持。人才企业可在指定合作银行享受最高2000万元信用贷款和3年无还本续贷服务,根据实际贷款余额(一般不高于项目直接资助额度)享受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支持和不高于3%保证保险费补助。企业贷款到期后,可商请县工投集团提供2000万以内的应急转贷服务。
4.融资支持。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2000万元政府性股权投资。
5.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对申报类创新人才,如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参照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兑付;对引进类创新人才可提供安居保障、专家津贴、子女就学等保障政策,具体参照象山县相应政策文件执行。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追回已资助奖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大赛报名项目材料将针对各大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科研机构公开发放,寻求交流对接。大赛分站赛、决赛路演过程将对社会公开。
4.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5.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6.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
1.咨询电话:
2.邮箱报名:wangboyuan@zjscwl.com
https://mp.weixin.qq.com/s/aaQnycdv6CNIdO4IyScA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