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方案征集单位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与方案设计要求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念性设计。
(二)建设地点、设计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处于乐山大佛景区(北游客中心)入口处,项目将在原址进行改造,包括乐山市博物馆、大佛剧场及办公区域,展陈提升净面积为5200㎡,总建筑面积约15462.7㎡。完成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平面图、鸟瞰图、节点透视图、场内视图(包括建筑外观效果图、主要展厅效果图、公共空间效果图等)、流线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文化资源分析、环境景观设计、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说明,工程造价估算,详细阐述设计理念、设计方案和技术指标等(详见征集文件)。
报名单位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甲级)。
2、业绩要求:应征单位设计的作品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荣获过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或特别奖,或被评为国家一级博物馆。
3、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计的作品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荣获过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或特别奖,或被评为国家一级博物馆。
2、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资料中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本次征集活动程序
(一)发布征集公告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官网、乐山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luoyingadc @163.com)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参与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应征单位业绩证明(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及本人在单位的社保证明(盖单位公章)。
2、报名邮件注意事项
(1)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工作邮箱、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公司地址按此顺序逐一注明。
3、资格审查确认:2025年1月20日前(含当日),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各应征单位资格审查结果。
(四)征集文件获取
征集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向报名成功的单位发送设计任务书、展陈大纲参考、建筑相关资料等征集文件(展陈大纲参考、地形图需按相关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邮寄或当面移交方案获取)。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报名及征集文件获取电子邮箱:luoyingadc@163.com。
(五)现场踏勘
征集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应征单位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应征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征单位若因踏勘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故、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征集单位均不负责。
(六)方案设计及成果提交时间
应征单位根据征集单位要求进行创作设计,在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将设计成果(纸质版一式十份)送达至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313办公室),应征单位须对设计成果进行打包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评审
征集单位组织评审会,各应征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对设计方案进行现场介绍和说明。评审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00至下午18:00(分专家评审会和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概念性设计方案汇报会两个阶段进行)。评审结果将于汇报会结束后当场公布获得前三名的设计单位。若因工作原因导致评审时间变动,征集单位将提前书面通知各应征单位。征集单位不对评选结果作任何解释。
(八)其他事项
若本次有效报名应征单位不足三名,则本次征集活动终止,另行重新启动方案征集工作。
征集费用支付
征集单位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定应征单位排名,根据评审结果对第一名单位支付方案设计费150000.00元,对第二名单位支付方案设计费90000.00元,对第三名单位支付方案设计费50000.00元(均为人民币、含税)。
其他事项
(一)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均不作退还,应征单位自留底稿。征集单位对于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有修改的权力,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二)各应征单位为参加本次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三)设计方案应为原创,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单位造成的损失都由应征单位承担。
(四)征集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征集单位: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3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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