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职业教育园区”暨“高铁乌兰察布站片区”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职业教育大会、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能型人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对标全国一流,打造自治区领先的职业教育园区。现面向国内外开展“内蒙古职业教育园区”、“高铁乌兰察布站片区”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规划范围及功能分区
在《察右前旗(平地泉)新区分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总体空间规划乌兰察布高铁新城片区中,划出19.4平方公里用于职教园区建设,无需新增城市空间规模,拟选址范围位于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中南部,北至张呼高铁线、南至京张铁路线、西至达尔登大道、东至赛汉罕塔拉大街,计划近期开发建设9.2平方公里,远期开发建设10.2平方公里。功能分区:职业院校区:规划布局各入驻学校的教学、科研和文体类功能设施及院校配套食宿设施。资源共享区:规划布局可供职教园区所有学校共享以及城市共享的设施,如大型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会议中心等教育类设施,大型体育场馆、演出中心等文体类设施,公共绿地及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双创孵化区:规划布局高等职业院校、工业企业、科研机构的成果孵化和就业创业转化。研发实训区:规划布局职教园区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入驻院校的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创新创业中心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其他产业。生活服务区:规划布局医院、餐饮、超市、酒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和行政管理类设施。
02
规划原则
按照“规划先行,实施有序”的原则,统一规划职教园区的布局结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步推进职教园区建设,确保园区建设符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同时依托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京蒙合作产业园区,多方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就业创新指导中心等,协同推进产教融合,打造创新示范综合园区和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03
报名须知
(一)应征单位首次提交需同时提供概念性初步方案和项目概算价格。概算内容包括职教园区概念规划19.4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19.4平方公里)和高铁片区城市设计(184.5公顷)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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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为职教园区范围、蓝线为高铁片区范围
(二)应征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或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两个类似大型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推荐使用)
(1)报名指定邮箱:516674216 qq.com;
(2)报名时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6日。
2.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2)报名时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寄书面报名
(1)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2)收件人:王田平,联系电话:15848455383;
(3)报名时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6日(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委托信
2.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复印件
3.拟派设计人员资质资格、项目设计业绩、获奖、荣誉方面资料。
4.企业相关获奖资料等
(五)设计单位选择
征集单位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择3家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编制,未被选中的设计单位不另行通知。
04
征集程序
征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公开征集阶段、概念设计阶段及方案深化阶段。
05
评优方案提交时间
2022年4月12日
06
关于知识产权
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料、设计方案及电子文档不予退还,其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设计单位向征集单位提供的获奖设计文件,专用于本工程,在未征得征集单位同意时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它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保证不用因征集单位采用提供的设计方案而引起的在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针对征集单位的任何第三方索赔。
07
其他
(一)在本次征集活动中,应征单位自身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文本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二)征集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次征集活动使用外,不得作其它用途,任何未经征集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入围应征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成果的设计署名权归相应的应征单位所有,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成果。所有应征文件在评审后不退还应征单位。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排除无中选方案的情况。
(五)其他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征集文件,本征集公告与征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征集文件为准。
(六)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征集单位有权调整征集公告条件,并酌情延长申请报名时间。
(七)征集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解释以中文为准。
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330A0D70K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