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辽宁省近视防控创意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三届辽宁省近视防控创意大赛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渤海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学校的学生组成(最多不超过3名),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4)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和参赛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进行展示和其他形式宣传的权益。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和转让等,竞赛主办单位有权追究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竞赛组别分类
1.自主命题设计
参赛作品围绕近视防控、眼健康创意设计主题进行的相关设计,具体组别分类如下:
A.视觉传达设计组:包含海报招贴、包装、字体、UI、网页等;
B.产品设计组:包含眼镜、眼保健产品、数码电子、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家具、玩具、文具、公共设施等;
C.环艺设计组:包含室内、景观、建筑、规划等;
D.数字动画组:包含动画短片、三维动画、二维动画、数字漫画、插画、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等;
E.摄影组:包含创意摄影、产品捕捉、人物特写、建筑风格、实践活动等;
F.交互设计组:包含移动端H5互动广告等;
G.策划组:内容包含广告策划案或其他类策划等;
H.文案组:内容包含广告语、长文案等;
I.其它组:其它艺术设计创意类原创设计。
2.限题设计
详情请见通知
二、竞赛规则
(一)评审规则
1.评审方式:
(1)形式检查:大赛赛务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检查。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2)作品分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分组,并分配给评审专家。
(3)专家初评: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网络评审。评审专家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网络初评。每件作品至少指定3名专家进行评审。
(4)专家复审:大赛评比委员会对排名前30%作品进行复审;对初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2.评分标准:
(1)创新性:具有创意,体现与众不同的创新性与独特性,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用性:为配合竞赛主题,设计者应关注设计创意与当前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当前技术条件和技术限制,可进行批量生产制造。
(3)艺术性:作品中应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思考,通过作品造型更好的体现设计功能。
(4)市场性:正确理解竞赛的主题主旨,有效与当前产业经济相结合,有效与当前社会生活需求相结合,尽量保证设计成果的惠及面广、市场推广前景好。
(5)表现力:作品应在设计方法、绘画能力及设计细节上最大程度地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产品的效用功能和使用方式能够清晰表达。
(二)参赛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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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30%。
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指导学生获奖数量较多,且一等奖获奖比例较高的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报名参加省级竞赛类别全面、参赛作品数量较多及省级竞赛成绩优秀的院校。
四、竞赛组织
1.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
7月25日-9月4日
作品提交:
9月5日-9月30日
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收取报送组委会。作品文件夹命名依次为a.学校名称-b.组别分类-c.作品名称:辽宁何氏医学院-工业设计组-张三-智能眼镜设计(1)
2.报名方式
1.省平台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登陆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官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cxcy.upln.cn)
2.校平台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在渤海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报名地址:http://cxcygl.bhu.edu.cn/)完成报名。
两平台均报名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梅老师:
联系地址: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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