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微度假“海丝古港微笑宁波”滨海旅游名城摄影大赛
宁波简称“甬”,是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
宁波向海而生,物丰天成,美景与美食相得益彰。作为近代最早对外开放的口岸之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在此交相辉映。
她既是中国大运河的入海口,又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江海联运、通达八方。宁波舟山港“东出大海,西连江淮,转运南北,港通天下”,自唐宋以来,江海贯通,推动国内外交通、贸易的发展和中外文化、文明的交流。
宁波的历史可以上溯到7000年以前,河姆渡遗址的发掘,证明宁波是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地区之一;新近发现的井头山遗址又把宁波人文起源的历史往前推进到8000多年前,这个世界罕见的贝丘遗址,为说明海洋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来源之一提供了重要的证据;慈溪上林湖古窑址的挖掘,证明了本地瓷器烧造早已名扬中外;到了唐代,它山堰是我国古代四大水利工程之一;南宋的东钱湖石刻被誉为“江南兵马俑”……在宁波这个城市,遍布着太多历史印迹。
宁波,不仅有着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也有许多蜚声中外的历史名人。初唐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虞世南、北宋鄞县知县王安石、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明代哲学家王阳明、清代思想家黄宗羲、浙东著名史学大师全祖望等等。
如果说“书藏古今港通天下”提示了宁波源远流长的人文底蕴,那么“海丝古港微笑宁波”正是它历久弥新的鲜明符号。“顺着运河来看海”恰好把“大运河”与“海丝”两个目前宁波最具影响力的世界级的文化遗产串联起来,同时扩大了“海丝古港微笑宁波”旅游形象的内涵与外延,更加具体化、品牌化。
宁波的过往,是我们的情感承载;宁波的现在,是我们的幸福积淀;宁波的未来,是我们的高质量发展。宁波以“顺着运河来看海”为主题品牌,形成了以“四海”为特色的系列产品,包括海丝文化、海湾风情、海天佛国和海鲜美味。商旅往来、文旅融合,宁波带着独特的江海基因,邀请您来宁波“聚焦四海游,唱响四季歌”,希望大家在“宁波微度假”期间用镜头记录美好生活。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宁波市文化旅游研究院(宁波市文旅宣传推广中心)、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宁波精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
【征稿主题】
紧紧围绕“海丝古港微笑宁波”主题
突出人、景、情等的因素,可重点聚焦以下内容:
1.“历史文化与节庆”类:展示宁波传统美食、特色节庆活动、历史老照片等;
2.“港口海洋与风景名胜”类:展示全市各景区景点、港口、海洋文化、水上运动项目等;
3.“大运河”类:展示宁波作为大运河最南端的起点的历史文化、古迹、风情人物、家庭故事等;
4.“都市文化”类:展示宁波的都市之美、文化之美、建设之美、时尚之美。
【征稿细则】
1.市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每位作者入选作品不超过4幅。
2.投稿作品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每组不少于4幅不多于8幅)。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谢绝合成等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4.参赛者不得剽窃或抄袭,参赛照片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负责。
5.参赛作品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水印等;标题及作品描述中均不得透露作者姓名。
6.单幅作品需有图说,组图作品需有主题及图说。
7.本次大赛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新闻报道、宣传推广、旅游推介、出版印刷、展览、广告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宁波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9.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凡投稿即视为作者已同意本次摄影大赛之所有规定。本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0.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1.届时将举办主题摄影展,展讯另行通知。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要求及投稿方式】
1.作品命名为:大赛名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只征收电子文件。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文件长边1000至1200像素以内,文件大小500K以内)公布获奖名单的同时收至少3M以上大图。
2.作品务必统一打包发送(文件夹命名为:微笑宁波-组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者电话)
3.投稿邮箱:99349285@qq.com
【奖项设置】
1.一等奖:1件,每件5000元;
2.二等奖:2件,每件2000元;
3.三等奖:5件,每件1000元;
4.优秀奖:60件,每件200元;
5.网络人气奖:20件,每件200元;
(除人气奖、优秀奖外,同一作者不能兼得等级奖;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宁波市文化旅游研究院
(宁波市文旅宣传推广中心)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2022年1月31日
【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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