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暨第八届 “海峡杯”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赋能产业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三)支持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四)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五)协办单位: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合作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台湾设计学会、香港设计中心、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德国手工业协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美国休斯顿大学、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日本东京理科大学等30余家境内外高校、协会、专业机构。
(七)组委会:设立“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主任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泉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晋江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主办、支持、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奖工作组和评奖监督组。办公室主任由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晋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评奖工作组委托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组建,承担评奖组织工作;评奖监督组负责对评奖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评奖及监督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大赛组别
大赛设置产品组、概念组2个组别,结合福建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产品组设置先进装备类、电子信息和数字类、新能源类、工业旅游伴手礼类、综合类等5个类别,概念组设置时尚服装类、运动鞋类、茶产业类、老年用品类、综合类等5个类别,同时大赛与2021年“八闽杯”设计坊能力提升活动联动(以下简称八闽杯),具体如下:
(一)产品组
1.先进装备类:包括智能制造装备、汽车制造、电工电器、工程机械、医疗器械、农业机械、纺织制鞋机械等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其中,应急移动发电装备、按摩器材领域与“八闽杯”龙岩、宁德专场联动,由组委会发布设计需求(详见文末附件,下同),采用“揭榜作答”方式,参赛者根据设计需求提交作品参赛。
2.电子信息和数字类: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其中,金融手持POS设备领域与“八闽杯”福州专场联动,由组委会发布设计需求,采用“揭榜作答”方式,参赛者根据设计需求提交作品参赛。
3.新能源类:包括储能电池、氢燃料电池、光伏发电、风电、智能电网等产业的装备、电池、材料等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4.工业旅游伴手礼类:包括工业旅游项目相关的各类伴手礼产品和服务。
5.综合类:包括除上述4个类别外的产品设计和服务设计。
(二)概念组
1.时尚服装类:包括突出时尚趋势和美学品质,鼓励生活、工作等应用领域的服装产品和服务。
2.运动鞋类:包括突出运动效能和行为方式,鼓励休闲、运动等应用领域的鞋类产品和服务。
3.茶产业类:包括采茶装备、冲泡设备、茶具、茶饮料、茶保健品、茶化妆品、茶食等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其中,白茶类与“八闽杯”白茶专场联动,由组委会发布设计需求,采用“揭榜作答”方式,参赛者根据设计需求提交作品参赛。
4.老年用品类:包括为老年人设计的生活、运动、工作、医疗卫生、保健用品等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其中,老年人按摩器材领域与“八闽杯”按摩器专场联动,由组委会发布设计需求,采用“揭榜作答”方式,参赛者根据设计需求提交作品参赛。
5.综合类:包括除上述4个类别外的产品设计和服务设计。
四、参赛要求
(一)产品组
1.参赛对象:境内外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作品要求:须为已上市2年内或即将上市的产品,大赛终评时必须提供量产产品或功能样机的视频介绍和实物模型,鼓励提供实物原件。
(二)概念组
1.参赛对象:境内外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如以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2.作品要求:须为2021年10月31日前未上市、未产业化的作品,大赛终评时能提供作品模型。
五、奖项设置
(一)特别奖:从产品组、概念组金奖作品中评选大赛特别奖1个,由组委会颁发奖金30万元(含税,下同;不重复享受单类别金奖奖金)、证书和奖杯。
(二)产品组:按类别分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秀奖10个、入围作品若干;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其中,优秀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入围作品仅颁发证书)。
金奖:共10个,3万元/个,共30万元;
银奖:共20个,2万元/个,共40万元;
铜奖:共30个,1万元/个,共30万元;
优秀奖:共50个,0.6万元/个,共30万元。
(三)概念组:按类别分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5个、入围作品若干、优秀指导老师若干;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其中,优秀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入围作品、优秀指导老师仅颁发证书)。大赛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两年内在福建就业、创业的,视为作品落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金奖:共5个,6万元/个(含落地奖金3万元/个),共30万元;
银奖:共10个,4万元/个(含落地奖金2万元/个),共40万元;
铜奖:共15个,2万元/个(含落地奖金1万元/个),共30万元;
优秀奖:共25个,0.6万元/个,共15万元。
(四)优秀组织奖: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积极宣传、组织优秀作品参赛的单位给予表彰。其中,企业、协会、高校等单位每家给予1万元奖金(不超过15家),并颁发证书;工信等部门仅颁发证书。
(五)若某类别征集的有效作品数少于100件,将取消对该类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类别参赛作品,将根据评奖工作组意见,统一归并到相应组别其他类别进行评奖。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文末附件下载报名表与承诺书,填写后与参赛作品发送至大赛合作平台行先生网专用邮箱:zghxgysj2021@163.com。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但每件作品只能投一个类别,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二)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版面(高420mm×宽297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时尚服装类、运动鞋类原则采用横版,其它类别原则采用竖版)。其中,第一页为主版面(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构思、效果图、设计说明),其他页面可从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角度详细阐述;页面中内文字号采用12pt,文字清晰可读,并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产品组作品需提供实物照片、产品市场化证明(销售凭证、销售发票等)。
(三)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寄送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供实物或模型,以及视频介绍,同时完成3D建模提交组委会,否则视为放弃终评资格。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实物或模型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个月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
(四)各级工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市级(含)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及培育对象提交作品参赛,其中,市级应提交不少于2件,省级(含)以上应提交不少于3件,推动辖区内设计中心、设计机构积极参与“揭榜作答”,动员重点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工作室和设计师参赛。省市工业设计协会组织会员单位提交作品参赛。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各市组织参赛情况进行通报。
(五)组委会宣传发动境内外工业设计院校师生、工业设计机构、设计师参与“揭榜作答”和赛事。
七、活动安排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今年组委会将主要以线上方式有序推进大赛各项活动;大赛评审以网络评审答辩为主,评委现场评审为辅,具体评审方案由大赛评奖工作组另行制定;以下活动安排如有变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一)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二)作品评审:组建大赛评奖工作组、评奖监督组、特邀评审组,邀请境内外著名工业设计专家及有关行业专家、企业负责人、设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高校教师组建评审专家库。其中,产品组由专业设计机构或制造业企业专家牵头评审,高校专家参与,可特邀省外知名设计机构总监参加;概念组由高校专家牵头评审,专业设计机构或制造业企业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参赛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出现可能影响其作出公正评审的情况时,应当回避。
1.初评: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对10个类别的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选,确定推荐入围复评作品。
2.复评:组委会组织复评专家组对10个类别入围作品进行网络复评,确定推荐入围终评作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3.终评:12月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评审,并结合参赛者线上答辩情况,分别评选10个类别的金、银、铜奖、优秀奖获奖作品以及入围作品;最终从10个金奖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奖,同时推荐优秀组织奖建议单位、优秀指导老师建议名单。
(三)颁奖及相关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按属地防控原则,组委会拟在晋江举办“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颁奖、成果对接等相关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如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为保证作品质量,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二)大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组委会和参赛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大赛数字展厅建设,大赛评审及颁奖活动组织、接待等事项。其中,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300万元用于大赛奖金及评审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晋江市人民政府承担;同时,为进一步展示大赛成果和工业设计魅力,由晋江市人民政府牵头,建设大赛数字展厅,对历届大赛获奖作品进行动态3D展示。组委会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展示、推介数字展厅,扩大“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的影响力。
(四)大赛特别奖以及各类别金、银、铜奖、优秀奖证书由主办单位盖章,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及各类别入围作品证书由组委会盖章。
(五)“八闽杯”选送的作品进入相应类别复评。
(六)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 系 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附件:
附件4:“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暨第八届“海峡杯“揭榜作答命题发布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vy19fx4Q5rCD6gIcMnUXA
提取码:jw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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