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兴隆”杯2026海南省第十一届旅游商品大赛作品征集中
作为202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海南省级唯一遴选平台,本届大赛承担为国赛择优推送优质作品的职能。所有获奖作品将统一编入《2026海南省特色旅游商品》汇编手册,纳入全省文旅优质商品资源库,择优入驻“海南特礼”线下展销平台及“酷游海南”App官方线上商城,打通“作品—商品—礼品”完整转化链路,实现“办一场赛事、提一批产品、育一批企业”的良性循环。
活动背景
为深抢抓旅游业全面发展与自贸港建设重大机遇,以旅游商品创新为抓手丰富业态、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动我省旅游商品产业向高端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特举办“2026海南省第十一届旅游商品大赛”。本届大赛以“创新引领·消费赋能·自贸联动”为导向,旨在搭建集行业交流、设计竞技、产品展示与产能提升于一体的省级专业平台。赛事将深度融合海南独特的热带物产、海洋资源、非遗技艺与文化底蕴,充分释放自贸港政策叠加优势,推动旅游商品提质升级,持续激发文旅消费新活力,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注入强劲产业动能。
大赛名称
“兴隆”杯2026海南省第十一届旅游商品大赛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支持单位: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参赛对象
凡从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符合大赛参赛条件的均可以向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报名参赛。
奖项设置
共设奖项60个,其中金牌10个、银牌20个、铜牌30个。获奖商品由主办方颁发奖金、奖牌及证书。
大赛获奖商品奖金为:金牌3000元,银牌2000元,铜牌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企业或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
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
1.参赛商品要求是用海南特色物产资源、文化资源等开发生产,资源如:咖啡、胡椒等热带作物;海盐、海产品等海洋物产;椰子、芒果等热带水果;花梨、沉香等特色物产;黎锦、苗绣、椰雕、黎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商品必须具备地域性、实用性、创新性、市场性和工艺性,能体现海南本土物产资源要素和文化特征的。
具体类别如下:旅游文创日用陶瓷和玻璃类、旅游文创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旅游文创日用竹木品类、旅游文创日用化工合成品类、旅游文创日用枕类、旅游文创香品类、旅游纪念品类、旅游传统工艺品和现代工艺品类、旅游文创文具和文化研学用品类、旅游日用灯具类、旅游小型电子和电器类、旅游小型个人装备类、旅游服饰类、旅游围巾类、旅游家居纺织品类、旅游箱和包类、旅游鞋和帽类、旅游美妆护肤类、旅游个护清洁类、旅游首饰类、旅游玩具和宠物用品类、旅游休闲食品类、旅游方便食品类、旅游佐餐食品类、旅游酱和腐乳类、旅游调味品类、旅游中国茶类、旅游调制茶和代用茶类、旅游冲调品类、旅游水饮品类、旅游烈酒类、旅游低度酒和微度酒类、旅游代酒类。
3.禁报参赛商品及内容要求:
(1)制作原料包含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
(2)仅用于公务、商务的礼盒装城市礼物。
(3)烟类(含香烟、电子烟等)。
(4)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制品、药酒等,药食同源类除外)。
(5)保健食品。
(6)旅游方便食品类、旅游冲调品类、旅游水饮品类、旅游微度酒类、旅游代酒类中添加阿斯巴甜、赤藓糖醇、木糖醇等代糖类添加剂的商品。
(7)医疗器械。
(8)服装类(含上衣、裤子、裙子、衬衣、内衣、内裤、T恤衫、登山服、羽绒服等)。
(9)书画及以绘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工艺品(含书法作品、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画、芦苇画、年画、瓷板画、麦秸画、纸编画、刺绣画等)。
(10)图书类(含普通图书、画册、日历、台历、挂历,以及文字内容超过1页的笔记本、手账本等)。
(11)有价证券类(含各国及地区钱币、有价纪念币、有价纪念钞、邮票、邮册等)。
(12)普通抱枕、靠枕、鼠标垫等。
(13)不便随身携带的旅游装备。
4.参赛商品(旅游工艺品除外),须为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市场销路良好的旅游商品。旅游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且不得是孤品,并在运输或移动时不易脱落或损坏。
5.参赛商品必须具有自主品牌,须有国家商标局核发的文字注册商标。商标必须是海南参赛企业所有或商标所有人授权给海南参赛企业长期使用。
6.参赛商品应具备产业化、市场化、商品化的转化功能,且须是已经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开发价值。
参赛主体要求
1.凡从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符合大赛参赛条件的均可以向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报名参赛。
2.参赛商品须在市场上流通。必须是海南企业生产或海南企业委托其他生产。
3.参赛商品须提供文字类商标注册证。参赛单位须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报名时须在线提交本单位合法持有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字商标注册证扫描件或照片,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知识产权声明书。若商标由中文与字母组合构成,填报商标名称时须完整填写全部中文及字母内容。
4.参赛商品名称须明确体现功能属性,不得使用文创、伴手礼、手礼、纪念品、文化产品、非遗等词汇替代。旅游调制茶和代用茶类的参赛商品名称不能仅有成分,还要表达该茶特点的文化字词。鼓励其他各类的商品名称在标注功能属性的同时,有体现该参赛商品鲜明地域特征与文化内涵的文化字词。商品名称中不得出现商标文字。盲盒类参赛商品,名称须准确标注盒内具体品类;盲盒须整套报送,不得仅报送部分单品。
5.参赛商品要求主题突出,设计独特,造型新颖,便于携带,具备地域特色,且有实用性、创新性、市场性、工艺性、品牌知名度、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单款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000元(旅游传统工艺品和现代工艺品类、旅游小型个人装备类的单款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5000元、旅游纪念品类单款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50元);单款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5公斤(旅游个人装备类的单款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10公斤),且单款参赛商品体积不宜过大。
6.参赛商品须是同一材质或同组材质。同一材质和同组材质,且功能相似的商品可合并成一项参赛(旅游茶品类的红茶、绿茶等请分开报送)。
7.参赛企业要保证参赛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企业负责。商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创作者。活动主办方对参赛商品拥有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
8.技术要求:食品、茶品、饮品、调味品、酒类等特产生活赛道商品,须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加工食品,还需一并提供加工协议及受托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其他品类商品(如电子电器类需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须按要求报送对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加工商品须提供加工协议;受托加工企业若涉及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须同步报送相关证书复印件。商品包装须符合国家包装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
9.参赛报名后,参赛商品的所有者应同意参加主办方组织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10.此项活动不收取参赛单位的报名费用、裁审费用及媒体宣传相关费用。不再退还参赛商品(贵重物品除外)。参赛商品的制作费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11.参赛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不再退还参赛单位。对裁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裁审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12.已经在历届国赛及省赛中获奖的商品不得再次参加本次大赛。
13.如逾期未能报送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内容不完整的报名资料将自动失去此商品的参赛资格。
14.参赛商品一经报名,视同参赛单位完全同意并完全遵守本大赛的各项规则。
参赛申报
(一)参赛报名
参赛单位按照大赛公告要求到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报名,办理参赛手续。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参赛单位须详细填写申报表(注:所有报名材料需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单位参赛的加盖公章。
2.填写参赛商品说明。说明文字要求精练,要点清晰,说明商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字数不超过120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制作工艺、历史渊源、文化意义、是否参加其他活动及获奖等情况。
3.参赛商品需拍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附图片名称),综合裁审时需要提交参赛商品实物。
4.参赛商品为专利商品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方式
大赛商品征集和收集单位: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联系人:杨明哲、周思伶、符学海、符月娇
E-mail:hainanlysx@126.com
联系电话:0898-65380939
收件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2号[天盈广场]619室。
评审标准
参赛的旅游商品的新技能、新技艺、新创意、新设计、新技术、新应用、新工艺等方面需要通过以下内容的程度进行裁审:
一、地域性:突出地域特色,体现旅游地文化、物产、工艺等资源特点和特征的充分性。
二、品牌性:拥有自有合法的文字商标,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有一定品牌知名度。
三、实用性: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与家居、办公、旅行等生活相关的应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工艺品除外)。
四、创新性:创意新颖、设计巧妙、技艺或品种独创。或造型、或功能、或口感等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五、市场性: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价格定位合理,且市场认知度高,销售较好或潜力大。
六、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绿色环保。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加工质量高,传统技艺应用到位,产品的包装系统完整。
七、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地域性与实用性的结合。市场占有率高或潜在市场大,品牌知名,能够引导特色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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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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