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外办、文旅局,雄安新区党政办、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在对外交往中,“礼”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独特的文化魅力,是国际友好交流合作的桥梁与见证。为适应新形势下外事工作需要,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对外宣介,推动礼品文化产业的创新和进步,助力我省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共同举办“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征集优质外事礼品,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审,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最佳组织奖、网络人气奖,颁授荣誉证书,获奖礼品在省级外事接待活动中优先选用,并积极推荐我省优质外事礼品纳入“国礼”备选清单,以河北好故事、好声音、好形象助力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为做好此次征集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外办和文旅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优势和优质参赛主体,积极做好活动的发动、组织、筛选、申报等相关工作。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引领组织作用,积极组织本地相关企业、高校、团体及个人参赛,认真做好参赛作品报名和筛选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在小程序完成报名,将参赛作品汇总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每个类别报送数量建议不少于 20 套,定州、辛集市报送数量建议不少于 10 套)
(1)文化非遗类:以各级各类馆藏文物、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2)民俗手工艺类:指依托河北地方文化、习俗或民间手工艺,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结合地方习俗开发或制作的,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商品。
(3)工艺设计类:体现河北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工艺美术技艺及独到匠心的产品。如工艺美术品、红色创意产品、民间工艺制品等(避免材质过于贵重),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产品等。
三、通过初选进入终选作品需要实物参赛,请各地外办和文旅部门积极沟通,于终选环节时统一将参赛作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具体运送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接待礼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佳玮 0311-87807351
张伟
附件“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接待礼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对外宣介,做好外事礼品征集选用工作,深化我省对外交流合作,促进省内礼品文化产业发展,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征集承载地方特色、彰显河北发展成就的优质外事礼品,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审,评选出部分河北外事好礼,在外事交往活动中优先选用,并积极向上级部委推荐,推动我省外事礼品纳入“国礼”备选清单,以河北好故事、好声音、好形象助力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一、活动名称
“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 年1月-6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承办单位: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活动内容
活动依托“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河北文化内涵,汇聚创意设计资源,深化“文创+”行动,推动我省外事礼品纳入国礼备选清单,以河北好故事、好声音、好形象助力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一)成立活动组委会
成立“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活动有序进行。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策划设计组、场地布置组、赛事评审组等保障大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日常协调督导和工作落实等。
(二)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组委会
从活动评审专家库中选取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企业家等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规则、标准,开展各项活动评审工作。
(三)评审地点
初审:
1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会议室
2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1 层会议室
终审:
1 .河北省艺术中心负一层展厅
2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 层大厅
五、评选内容
(一)评选资格
省内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景区、院校、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报名,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加。
(二)征集范围
依托“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品牌,围绕瓷器、书画、剪纸、刺绣、木刻、雕塑、模型、创意工艺小摆件、工业设计礼品、具有科技元素的创新作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等工艺美术类、文化文物类、民俗艺术类、生活创意类等主题,征集和筛选具有河北特色的系列主题文创产品。
-
文化非遗类:以各级各类馆藏文物、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
民俗手工艺类:指依托河北地方文化、习俗或民间手工艺,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结合地方习俗开发或制作的,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商品。
-
工艺设计类:体现河北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工艺美术技艺及独到匠心的产品。如工艺美术品,红色创意产品、民间工艺制品等(避免材质过于贵重),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产品等。
-
(三)评选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评选作品零售价格不超过 2 万元/件套,评选作品重量不超过 15 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四)评选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 3C 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五)评选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评选作品是原创作品,参评单位是评选作品的合法拥有者,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评单位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评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收回已领发奖项与打样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评单位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它要求
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评单位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评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活动无需交纳参评费用。
六、活动安排
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启动、征集、初审、终审、成果展示。
(一) 1 月份:活动启动阶段。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各项配套活动的执行方案;开发测试后台报名端口;开展线上线下全媒体的宣传推广活动,营造活动氛围。
(二) 2 月份:作品征集阶段。请参评单位登录省外办官网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参赛报名信息。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 4 月 20 日(以上传时间为准)。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下发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当地礼品征集工作,梳理汇总后将有关信息报省外办;在河北日报、长城网、冀时客户端等主流媒体,省外办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设置礼品征集报名专栏并链接作品信息提交页面)上发布外事礼品评选活动征集启事。
(三) 4 月下旬:初审阶段。礼品征集日期截止后,由礼宾处会同承办单位整理汇总报名信息,组织对报名礼品进行资格初审。
(四) 5 月中旬:终审评审。参加终审作品,均提供实物或模型至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礼品自动进入终审评选环节,一是成立专业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外办等有关部门代表,文创礼品方面的专家以及在冀外籍人士,对征集礼品进行评价打分;二是发起线上投票链接,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评选网络人气奖。
(五) 6 月:成果展示。根据终审评选结果,设置金、银、铜奖、优秀奖、最佳组织奖和网络人气奖,获奖外事礼品纳入河北省外事礼品库,授予称号并制发证书,在我省各类重要外事活动中优先使用,并适时向外交部等上级部门推荐纳入“国礼”备选清单。最终获奖作品将在省外办官网公示,并制作成果册。
七、报名方式
(一)参赛报名
手机端:微信搜索公众号“河北外事港澳”,点击右下角“礼品征集”栏目,扫码进入小程序,依次填写账户信息、参赛者信息,进入作品管理页面进行报名;电脑端:电脑浏览器搜索“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进入官网,点击进入‘京畿福地 河北友礼’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板块,按照要求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同上)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 4 月 20 日(以上传时间为准)。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下发外事礼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当地礼品征集工作;在河北日报、长城网、冀时客户端等主流媒体,省外办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外事礼品评选活动征集启事。
(二)实物作品
入围决赛的作品,需选手将作品分类包装完整寄送至指定地点,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活动评审
(一)初赛评审
礼品征集日期截止后,由承办单位整理汇总报名信息,组织对报名礼品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晋级决赛作品名单( 100件-150 件)。
(二)决赛评审
参加决赛作品,均提供实物至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礼品自动进入终审评选环节,终审评选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成立专业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外办等有关部门代表,文创礼品方面的专家以及在冀外籍人士,对征集礼品进行评价打分;二是发起线上投票链接,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评选出网络人气奖。
九、奖项设置
大赛按照类别分别设置金、银、铜奖、优秀奖、最佳组织奖、网络人气奖。根据大赛报名情况,确定获奖数量,颁发授予荣誉证书。
十、版权说明及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或取得授权的作品,当遇到以下情况时赛组委会有权收回证书,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二)参选作品须为参选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概与组委会无关。
(三)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
(四)大赛参赛作品,组委会享有展出、印刷、出版(含电子出版)、推广的权利。
(五)大赛的其他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
https://mp.weixin.qq.com/s/ysc_2MBWNFJw_kE6mg__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