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大荔·同州有礼】大荔县文创设计大赛等你来参赛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7月1日—9月30日
评选投票:10月1日—10月31日
颁奖典礼:11月下旬
作品展播:12月上旬
活动主办
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
大荔县文化和旅游局
参赛对象
党政机关和个人、各文化企业、从事文创产品设计和开发的个人或团队,以及热爱创意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评选及内容
(一)实物产品类:以文化旅游商品、科技文化商品、旅游休闲食品、生产生活用品等,具有大荔特色文化底蕴,能实现上市量产的实物作品。
(二)创意设计类:以大荔冬枣、黄花菜、高石脆瓜等农副产品包装、体现城市标识的logo、旅游形象设计、旅游地图等各类平面创意设计图、创意方案、H5等作品。
(三)参赛要求
1.作品体现大荔文化导向和时代特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涉及国家机密,体现大荔特色,具有一定的时代文化内涵、良好的创新能力和艺术品位。
2.文创产品设计注重实用性和市场需求性,要求产品设计新颖、独特,不过分娱乐化,避免庸俗化、低级趣味化。作品需200-600字文字描述,需详细说明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功能,阐述设计思路和应用场景等。
3.单件作品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要求体现作品全景和多角度细节,尽可能展现作品原貌。平面设计和产品设计效果图要求300dpi,CMYK(全彩印刷)模式,存储为JPEG格式。自存设计草图等设计底稿,以备后续需求。
参赛方式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需填写《大荔县“大美大荔同州有礼”文创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承诺书与参赛作品电子版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wywc3253183 126.com(请以“作品类别+姓名+作品名称”命名,统一压缩成“ZIP”或“RAR”格式)。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文艺文产组。
入围决赛作品均需提供实物或模型。
2.实物作品邮寄至大荔县司令部街61号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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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入围奖。
一等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品(奖金);
二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品(奖金);
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品(奖金);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和奖品(奖金);
入围奖若干,颁发纪念奖品。
活动须知
(一)所有参赛设计作品应为原创,与参赛者的姓名和单位有关的任何文本、图案、标记或与设计无关的任何符号均不得出现在作品中。如遇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需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参赛影响,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具有展览、摄影、出版、宣传和优先采购等权力;平面设计类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赛者具有作品署名权。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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