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火热报名中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导
(二)主办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中共广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二、赛事规模
赛事组别既有创新赛、创业赛,也有企事业单位出题、博士博士后答题的揭榜领题赛;创新赛设海外赛区、香港赛区、澳门赛区和广东赛区(含省外)等4个赛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比亚迪等13个博士后设站单位独立组队参赛;创业赛全面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预计有超千个博士博士后项目报名参赛。
三、赛事奖励
大赛总奖金池高达1000多万(特等奖50万),获奖席位超过100个(创新赛和创业赛两大组别各设置特等奖2名、金奖4名、银奖8名、铜奖16名,优胜奖20名。揭榜领题赛每个决赛发榜项目颁发最佳方案金奖1个。)
项目自获特等奖、金、银、铜奖之日起1年内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创业的,按照大赛奖金1:1配套,给予一次性落地资助。项目团队带头人可优先评定南沙区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人才奖励,项目团队可申请最高2000万元创新创业支持!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3.参赛项目在截止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不得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参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揭榜领题赛
揭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能针对已公布的项目需求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揭榜者不能是项目需求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内部员工或在站博士后。
注:曾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成功揭榜的项目及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本届大赛。曾在上述大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创业赛。同一人员报名创新赛或创业赛后(创新赛、创业赛不得重复兼报),可同步报名揭榜领题赛。同一项目团队可同时揭榜多个项目需求。
五、报名方式
登录大赛官网平台注册报名(www.postdocinno.com)
自评符合创新赛、创业赛参赛条件的选手,请于7月3日16:00至8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提交项目材料;参加揭榜领题赛组别的人员,请于7月15日至8月31日24:00登录大赛官网选择“揭榜领题赛(揭榜方)”入口报名,提交应征方案。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官网进行报名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