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品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首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创意产品大赛@你啦,
就等你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江西非遗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第八届江西艺术节总体方案》(赣文旅艺字〔2022〕2 号),特开展首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品大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01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协办单位: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3.承办单位:
南昌市文化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4.学术支持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工艺美术研究所
02截止时间
2022年6月30日
03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应紧扣赛事主题和方向,具有较强的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将经典技艺、经典元素与创新设计相结合,传承与弘扬江西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髓。
2.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可以是实物、效果图、模型、样品、设计方案等(因需展览展示,以实物打样为佳);可以是单件或系列作品。作品要保证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及市场推广价值,符合相关的技术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能够实现批量生产。鼓励使用生态环保材料及运用环保理念进行创新设计。
3.数量要求:
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4.版权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核实作品非原创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04奖项设置
根据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评奖要求,本届艺术节在奖项设置上本着鼓励原创、推出新人、打造精品的原则,合理设置奖项,符合条件的获奖作品可以推荐参与当届省政府“江西文学艺术奖”的评选。
一等奖8件
二等奖18件
三等奖30件
入选作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再定),入选作品将在线下展出,并颁发入选入展证书。已获得过省级以上等级奖的作品不予参评。
05报名方法
报名材料须按要求格式发送到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邮箱:jxkdfyyj@163.com)
1.报名作品提交资料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参赛报名表(包括作品信息、参赛信息、设计说明、原创承诺书等内容),以A4纸打印盖章/签字的扫描件。(见附件1)
②作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扫描件)及手持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扫描件)的照片。
③以图片形式上传的参赛作品,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文件规格为300dpi(分辨率300像素/英寸),作品放A3纸尺寸上并附上设计说明。单件作品要上传作品照片电子文件,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能体现作品原貌。每个参赛作品提供3-7张图片。若作品为系列作品,请自行将作品图片拼接,在保留作品完整细节的情况下将作品照片数量控制在7张以内。参赛作品如是系列作品,除需提交与单件作品相同的个人信息以及作品说明外,请单独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作品图片内不得署名或署单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入围作品补充提交资料
①入选作品会通过邮箱通知提交作品及提交作品截止时间。获奖作品会网页公布及发邮件通知。
②产品类作品尽可能提供产品实物或产品打样。如果没法打样,提供1米(宽)×1.6米(高)的PVC装裱板(5毫米厚度)。
③参展作品原作或模型需自制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登记表)。
④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负责。
06版权说明及其他事项
(一)版权说明
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一经提交参赛,视为参加大赛的作者同意,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
(二)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等,组委会将适时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与组委会无关。
(三)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与其合作方的有效合同约定,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五)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由组委会另行规定。
(六)大赛的其他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
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07专家评审
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08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文丽 15270995117
投稿邮箱:jxkdfyyj@163.com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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