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镇“创清廉北辰树清风正气”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创清廉北辰树清风正气”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广泛征集廉洁文化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的作品包括宣传语、平面作品、摄影作品、文艺作品和微电影微视频等,内容体现原创性、教育性和艺术性,集中展现我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展现我区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好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1.宣传语。应表达准确,具有较强的社会接受度、认同感,通俗易懂、响亮易记、朗朗上口。
2.LOGO、海报、漫画、创意IP形象设计、书画等平面作品。可由卡通、实物、汉字、字母、符号等多种元素组成,具有较高的欣赏性和艺术性。
3.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纪实摄影作品、风光景物摄影作品等。围绕清廉文化主题,表现形式不限,投稿作品为电子版。
4.文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歌曲、快板、三句半、相声、小品等,应具有地方特色,展现天津历史文化中蕴含的廉洁从业、廉洁用权、廉洁传家等具有教育意义的核心元素。
5.微电影微视频。应为2021年8月以来的原创作品,微电影时长为3-15分钟,微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
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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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摄影作品征集时间截至7月20日,宣传语征集时间截至7月25日,平面类作品和文艺作品征集时间截至8月25日,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时间截至9月15日。
2
报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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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语类、平面类、摄影作品类、文艺类、视频类作品均可。
3
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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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视频微电影清晰度不低于1080p(1920*1080分辨率);文件格式为mp4(1080/25P/8Mbps)或mov(1080/50i/50Mbps),大小不超过1G。字幕位置不得超出画面,音画字幕同步,不添加水印标记。解说词请附Word版本。
2.宣传语作品每10条为一组,请报送Word电子版本。
3.平面作品应附有对图形、字体等创意的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作品图形电子稿采用JPG或TIF格式,单幅不小于2M,同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摄影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文艺作品请提交作品电子版,并附脚本、作品介绍、创意说明等材料Word版本。以视频形式呈现时,有关要求参照视频类(时长15分钟以内)。
4
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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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移动硬盘、U盘或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均可。报送作品需附作品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文件按照“报送单位—序号—作品名称—宣传语(或平面作品、摄影作品、文艺作品、视频作品)—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权责说明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发起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授权北辰区纪委机关宣传部对其拥有所有权、改编权、使用权,可以复制编印含有该作品的光盘、书籍等,并在展览、巡展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无偿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刊播,在宣传栏、橱窗、LED屏幕等处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其他说明
此次活动由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共同发起。活动期间,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文联等单位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遴选。优秀作品将在区纪委机关、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局等自有媒体进行展示,同时向新华社系列新媒体平台、本市主要媒体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文联进行推荐。
作品报送联系电话:022-2695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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