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宣传内容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轮台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效应和社会认知,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宣传内容。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宣传内容
二、创作要求
(一)品牌宣传内容为一至两句话,寓意贴切,押韵工整,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融合民族团结进步要素和轮台县文化精神特质,突出轮台县“33361”发展战略,展现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良好风貌。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具体可参照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丝路山水同根同心·壮美巴州同梦同行”。
(二)设计作品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作者姓名和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500字以内)。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三)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宣传内容+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表现。
(四)征集作品最终将应用到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外宣传展示、文化和旅游活动等方面。
三、评选奖励
设计征集截止后,将邀请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初选出10组作品。初选的投稿作品将在“金色轮台”网站、“轮台零距离”公众号上进行群众网络投票,预选出5组作品。最终由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评委会审定获奖作品。最终获奖情况可关注广播电视、“轮台好地方”客户端、轮台零距离、轮台融媒体中心官方抖音账号等平台,届时将进行公示。
最终采用作品奖金500元。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
六、注意事项
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应征者有义务根据征集方提出的意见,修改和完善应征稿件;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方式,应征者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用途。
七、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采取网上投稿方式进行,投稿人将应征作品电子稿发送到邮箱ltxmqb 163.com,联系电话:座机:0996-4696391;手机:19909968832联系人:郑泽敏
2、投稿请依据征集要求标明文件名称。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
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
来源:轮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https://mp.weixin.qq.com/s/OBsT8stNB_-P61ktWqOp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