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禹州”禹州市首届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大赛主旨
以“创意禹州”为主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传承创新的办赛思路,致力提升禹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拉动文化市场消费,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和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助力禹州“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建设。
大赛主题
“创意禹州”——让创意、创新、创想“点亮”禹州
主办单位
中共禹州市委宣传部
禹州市总工会
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禹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禹州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文产办
禹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禹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协办单位
禹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禹州市著作权保护协会
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展览时间:
2022年9月中旬
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类型分设金、银、铜奖及最佳单项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征集作品类型
1.实物类:主要包括金属类文化产品、石质材料类文化产品、藤草柳竹木等植物材料类文化产品、瓷及陶(土)类文化产品、布艺及剪纸类文化产品、其他创意设计类文化产品,有产品实物及产品解说文案。
2.概念类:包括广告创意、文化产品设计概念。设计作品需依托禹州市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主元素等,创意独特、主题传达准确清晰。要有详细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设计结构模型、包装设计及作品解说文案。
3.动漫及视频类:包括以具有禹州市本地人文的原创漫画或绘本、3D场景、二维动画制作、动漫三维制作及三维动画特效或拍摄制作高清原创视频作为主要元素设计等。
4.企业产品形象及包装设计:突出禹州知名企业文化、产品形象的外包装、造型、结构、企业标识等设计创意。
作品提交及上传要求
(一)作品共性要求:
1.设计作品必须紧扣本次大赛主题,注重禹州市传统文化、时尚元素相结合。突出禹州市文化魅力,融入国际化视野。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3.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避免参赛过程中产生作品著作权相关纠纷。
4.参赛者需保留创作过程草稿、视频影像等证明材料。
5.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姓名等参赛者信息。
(二)作品类型具体要求:
1.实物类每件参赛作品提供最少一幅或最多五幅能清楚显示有关该设计的数码照片,以助评审团评选。每幅照片须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必须在1M以上;需要中文详述产品;入选后实物作品需提供大赛组委会参与评审。
2.概念类参赛作品产品类型设计作品需要参赛者提供完整平面效果图或3D效果图、制作图(正面图、侧面图、俯视图、剖面图、重要结点图)需标注尺寸,设计图纸请提供A3大小、300DPI像素、CMYK色彩模式,附详细设计意图、材料、工艺及说明,设计系列产品的需另附PDF文件。
3.动漫类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或SWF格式文件,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像素,尽量采用H.264压缩编码标准并以MP4格式进行封装。须同时提供5幅以上JPEG格式的截图或剧照,且应保持原画面尺寸;须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故事创意说明文档一份。电子文件必须用U盘报送。
4.企业产品形象及包装设计类参赛作品需要参赛者提供设计图,包装类设计需提供平面展开图、结构图并标注尺寸,选用主材。图纸需要加注设计说明,平面类需要提供A3大小、300DPI像素、CMYK色彩模式电子文件。
作品上传要求
1.参赛者需把模板与创作作品结合后提交。
2.所有参赛者需提交图片或视频类电子版参赛作品,图片格式为JPEG,像素不得低于72DPI;大小控制2M以内。视频格式为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分辩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或(4:3)时长为2分钟以内。
3.所有参赛作品需附有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应用说明以及制作工艺说明。
4.为保护参赛者及大赛组委会的知识产权,本次大赛可根据各团体需要进行文件加密后上传或公开展示上传两种模式进行提交。
评审流程、评选标准及评委架构
1.评审流程
初步审查: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作品初步审查;
决赛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的专业评委,以平衡计分的形式从专业、文化、市场等进行综合评判。同时在禹州市几家官方网站进行作品投票,征集市民评审意见作为辅助评审条件,最终评出获奖作品并进行公示。
2.评审标准
主题表现:弘扬禹州市文化;
创意表现:创意新颖,注重环保材料及新工艺的运用;
市场应用:符合市场需求并易实现产品转化。
3.评委会架构
专家评委、网络投票。
为获奖创意产品寻找投资、融资企业
在获奖展览现场,获奖选手携带获奖作品(实物或作品展示影片)做现场演示。将优秀作品向社会宣传推介,邀请参加交流展会等。
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作品。若出现不同作者提交相同作品时,以先提交为准。参赛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由作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大赛组委会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3、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牌、获奖证书。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4、该指南中涉及内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联系方式
禹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374-825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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