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苗美育行动计划”美术学科教学成果展作品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动和丰富海南区域文化艺术发展、服务海南基础美育工作,海南省教育厅开展了“椰苗美育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辐射效应和示范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认可。海南省美术家协会通过参与“椰苗美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探索海南省美术教育的特色,助推海南省大中小幼一体化的美术教育体系和公共美术教育体系的建设,推动海南美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了总结本项目实施两年来的成果,加大推广面,促进全省美育的全面发展,现定于2022年12月与海南省教育厅、琼台师范学院联合举办“椰苗美育行动计划”美术学科教学成果展。现面向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征稿工作。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教育厅
琼台师范学院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海南省图书馆
二、承办单位
琼台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五指山市教育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四、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启动作品征集活动
2022年11月20日截稿
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入选作品,评出奖项
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作品装裱
2022年12月10日,作品布展
2022年12月11日,举办开幕仪式暨颁奖仪式
五、展览地点与时间
展览地点:海南省图书馆
展览时间:2022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
六、作品征集与评审
(一)征稿对象与数量
1、“椰苗美育行动计划”项目依托学校:每校30件;
2、全省1-9年级学生:以市县为单位报送,每市县50件。
(二)作品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应围绕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反映以美润德、立德树人的思想内涵,展现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作品类型
国画、版画、水粉、水彩、插画、手工、创意绘画、计算机美术及书法(篆刻)作品,作品外径宽、高均不超过60cm(特殊尺寸由报送单位联系组委会酌情确定),作品不需装裱,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件作品。
(四)作品评审
1、初评:请各市县、椰苗计划项目依托学校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作品高清图片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769673554 qq.com。
报送材料要求:
(1)全部报送材料统一打包。文件包名称编辑为:市县(学校)名称--作品数量
(2)在文件包中,每张作品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序号-学校名称-《作品名》-作者名-年级)。文件夹中包含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图片。作品图片名称编辑为:序号-学校名称-《作品名》-作者名-画种-尺寸-联系电话
2、复评:初评入选的作品,由送展单位统一报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复评入选的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展览,复评落选的作品,展览结束后,由组委会统一连同参展作品一起退稿。
复评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学城琼台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收件人:刘衍妙,联系电话:13163133008
邮编:571127
组委会联系人:徐劼,联系电话:13637665906
七、奖励办法
本次展览将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同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
八、媒体支持
(一)新闻媒体: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海南分社/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
(二)杂志报刊:《神州文艺》/《现代青年》
(三)艺术媒体:美术圈/中国美术大观网/中国美术家网/搜藏网/竞友艺术网/墨宝网。
九、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将由展览组委会统一安排退件。
4.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椰苗美育行动计划”美术类教学成果展作品登记表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椰苗美育行动计划”美术类教学成果展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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