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设计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1、紧扣时代脉搏:
大赛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高校设计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搭建高校设计学科教育成果与经验的交流平台,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为目标,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方面为切入点,从城乡规划、乡村文化及产业振兴、城乡融合再到建筑与风景园林、环境艺术与传统文化复兴为核心,推动多学科跨界交融综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能力和质量的提升为目的,为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和乡村振兴寻找设计新力量提供最佳途径和机会。
2、实用性强:
大赛以“乡村生态宜居”为主题,以现实村庄为题材,对民居、乡村公共空间及村庄环境等进行生态宜居创意设计,旨在推动乡村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顺应乡村居民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涵盖本科生和研究生)。
2、竞赛学生专业: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风景园林、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学科专业,鼓励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竞赛形式:
分初赛(校赛)和复赛、决赛进行,参赛选手可采取个人参赛或小组赛(每组不超过3人)形式参与,最终作品按照初赛、复赛、决赛成绩成绩,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
4、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内容:竞赛活动紧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动高校融入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实践教学,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更新教学理念及教育方式方法,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吸引和鼓励广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提交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要求,范围包括农房、乡村公共建筑及村庄环境等各类符合主题的原创设计作品。提交的参赛作品,需包括设计构思草图、设计说明、设计预想图。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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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赛: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3人)形式设计参赛作品,各学校经初评上报,并提交参赛设计方案电子稿。由省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设计大赛委员会初选后,入围作品进入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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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入围复赛作品占参赛作品总数的50%左右,复赛作品通过竞赛评审专家评审最终30%的作品进入决赛。
3.决赛采用现场评审和现场答辩进行,初赛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重新聘请专家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对一等奖作品进行现场答辩、展示。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时间:2022.5-2022.12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8月31日。
初赛: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复赛-决赛:2022年10月1日-12月30日。
报名方式: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开通网上大赛报名渠道,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竞赛地点为大连工业大学,承办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学校和学院具备承办大赛的相关设施和活动场地,如果排除疫情不利影响条件,将会举办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论坛等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活动。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成立2022年大赛组委会,具体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曹福存、赵琛
成 员:黄磊昌 刘云 孙伟 董学祯
秘 书:冯伟 刘彦兵 李莉萍
大赛组委会设在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负责大赛及相关活动的策划、活动咨询等事项。同时负责大赛信息发布、参赛作品接收、大赛相关工作的执行等工作。
(二)组织形式: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设计大赛已经成功进行一年,受到了省内高校好评,高校参与度、学生参赛质量都较高,本次举办2022年的大赛,在总结原有成功经验基础上,也查漏补缺,主办方想方设法增加大赛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省内高校参与。
同时组委会正在与多家行业协会及企业进行协商,及级争取各种形式的赞助,保证赛事顺利进行,为参赛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届竞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2.所有参赛作品分为设计(纸质)、设计(视频)、艺术作品等三大类。
(1)设计(纸质)需提供设计图及版面说明。参赛时提交的作品版面大小为建议A1594mm×840mm的电子稿。每件参赛作品提供不超过3个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效果图、必要的辅助图及5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等。
(2)设计(视频)需提交短视频作品,时长在1分00秒——5分00秒之间;清晰度不低于1080P,画面质量不低于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参赛作品需配有中文字幕,中英双语字幕更佳;格式为MOV或MP4;脚本格式为Word文档,需说明创作思路、制作流程、主创人员等。
(3)艺术作品需提供清晰的创作草稿、最终作品(电子照片或电子稿)及8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参赛时提交的最终作品电子文件建议大于5M,保证图面清晰,不产生歧义,每件参赛者提供3~5个版面。
上交的参赛作品的电子版请以学校为单位编号和命名,如“辽宁大学+序号+专业”,并且与报名表信息一一对应。
3.各高校通过校内选拔后提交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30件/校。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分组别选送。报送材料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为了保证本次大赛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开展,为广大青年学生营造良好的参赛环境,竞赛组委会将组建省级专家组,专家组由省设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省内相关专业的知名学者、行业协会专家等具有较高学术权威的专家组成。并将专家组成员名单报请省“创新竞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专家组将制定评分标准和原则,全面负责本次大赛的竞赛评审工作。
评审方式:初赛评审,以设计或作品的电子稿形式进行;复赛评审,按不同类别确定以作品模型、实物或电子文件为主要形式,结合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评分标准:根据大赛主题、意义和目标,从设计的创新性(40分)、可行性(30分)、表达效果(30分)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三)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采取统一评审的办法,辽宁省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个人奖,具体奖项和获奖数量根据参赛人数按比例确定,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最终情况以网上公示为准),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诉与仲裁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实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若对获奖作品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秘书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秘书处核实。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大赛秘书处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大赛组委会裁决。大赛组委会将在公示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布裁决意见。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杯、获奖证书。
(五)竞赛结果公示
辽宁赛区组委会在评审结束后,大赛结果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上公示5天,网址http://www.upln.cn,供公众监督、评议。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设计大赛组委办公室:
联系人:孙伟
联系电话:0411-86323676(艺术设计学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一号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319办公室
邮 编:116034
电子邮箱:yssjxyjxb@163.com
QQ 群:303848745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领队须知:
本次竞赛各参赛院校需指派领队一名,具体负责本校参赛组织工作。
选手须知:
1.所有寄送至竞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3.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4.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三)其他未尽事宜
根据文件精神,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免参赛费。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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