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木兰溪十里风光带两岸片区提升规划方案征集设计竞赛
莆田市木兰溪是莆田人民的母亲河,是城市重要的景观轴和生态廊道。为塑造错落有致的滨溪城市景观界面,有机联系周边的山体、水系与绿地景观,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市领导要求,由我局负责组织开展《莆田市木兰溪十里风光带两岸片区提升规划》方案征集工作。
为了广泛地寻求国内外先进的理念,本次方案征集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邀请世界各地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最终评选出3个入围方案。
0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十里风光带两岸片区提升规划方案征集。
2.项目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西至濑溪桥,东至木兰溪大桥往东500米,南、北分别为木兰溪往南北两侧1公里,全长约17公里,总面积40.12平方公里(其中木兰溪蓝线约7平方公里,水面2.06平方公里)。
3.征集方式:国际公开征集。
4.规划设计内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定位研究与产业策划、总体空间布局方案、滨溪景观提升总体思路及总体城市设计等,相关要求详见任务书(附件1)。
5.设计周期:方案征集阶段规划设计周期约为50天。计划在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发布网上公告,公开征集设计单位,并于2022年3月12日组织应征单位答疑和现场踏勘,届时需应征人首席设计师及其团队参会。
6.奖项设置:规划方案获得前三名的应征单位获得相应应征费,前三名以外的应征单位不予发放应征费。
7.组织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8.联系方式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人:邱晓婧
电话:0594-2858299
电子邮箱:ptzrzyjxgk@163.com
02
应征申请人资格条件
1.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或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规划或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港澳台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应参照境外规划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3.上述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或设计机构可单独提出应征申请,也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提出应征申请,但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
4.应征申请人须具备产业规划能力。若应征申请人自身不具备产业规划能力,则应聘请国内外知名的产业研究等咨询机构作为规划设计的顾问单位(鼓励与此类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应征),以达到完成项目在产业发展层面的咨询工作任务。
5.应征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
6.应征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人员应是其机构正式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概念性规划设计类或城市设计类项目的设计师担任。
说明: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03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2022年3月7日~2022年4月13日)
2022年3月7日~3月11日应征人在官网提交应征确认函原件、交纳应征保证金及领取征集文件
2022年3月12日项目答疑、现场踏勘(莆田)
2022年3月13日~4月13日应征人编制方案,期间应征人可根据需求自行调研、向甲方提出询问或汇报规划思路
2022年4月13日应征人递交应征成果
以上时间为计划时间,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境外应征申请人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请提前做好签证准备,以便入围后按期赴莆田参加项目介绍会及现场踏勘。应征人首席设计师原则上必须参加现场踏勘,但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无法参加现场踏勘的,应提前向主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04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putian.gov.cn/)发布。
05
应征申请文件获取
应征申请人请于2022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2年3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在组织单位网站(http://zrzyj.putian.gov.cn/)上免费下载应征申请文件(附件2)。只有符合条件,并递交应征申请文件的应征申请人才能正式参加方案征集活动。
06
应征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应征申请人请于2022年3月11日17时00分前,将应征申请文件底稿(doc格式)及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组织单位。
07
其他条款
1.本次征集活动选取前三名入围方案。
2.第一名应征费50万元(含税),第二名30万元(含税),第三名20万元(含税)。
3.未获得前三名的应征人,组织单位不支付应征补偿费。
4.本次征集活动设计成果提交日为2022年4月13日。
5.应征人的应征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归组织单位。组织单位有权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方案,组织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或在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同时组织单位还可对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6.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7.设计机构所获的应征补偿费的税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申请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9.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10.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http://zrzyj.putian.gov.cn/xxgk/tzgg/202203/t20220307_17100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