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长春工运史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长春市总工会成立80周年,充分展现党的领导下长春工人运动8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加快长春工会“幸福汇”服务体系建设,拟将长春工会大厦部分区域建设成长春工运史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长春工运史馆设计方案征集
2.征集单位:长春市总工会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136号,拟将长春工会大厦-1层至4层整体装修改造为长春工运史馆(包括职工美术馆和休闲服务区),总建筑面积15000㎡;其中:3层至4层建设工运史馆展区,建筑面积6500㎡;2层建设休闲服务区,建筑面积3300㎡;-1层至1层建设职工美术馆,建筑面积5200㎡。
二、参与条件
1.营业执照:应征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资质要求:应征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应征方近年来承接过展馆类设计项目。
4.财务要求:应征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停产、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需出具书面承诺。
5.其他要求:本次设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方低于8家,本次方案征集取消。
三、参与方式
1.报名时间:应征方请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附件:确认函.docx),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承诺、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现场踏查:请应征方于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踏查,踏查完毕后召开设计需求交流会。不能参加集中踏查的应征方,可单独进行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136号长春工会大厦1楼(民安路侧入口)。
4.设计方案提交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6日17时。
5.设计方案提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136号长春市总工会资产办(8楼831室)。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四、设计要求
1.整体要求:总体设计理念体现先进性、新颖性,空间布局及参观流线合理流畅,充分融入工会元素。设计方案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创意独特;综合考虑展陈设备及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可行性,更多运用高科技手段打造展馆场景,达到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统一;图文版平面设计要有创新性,整体灯光、色彩运用效果合理,实现参观人员的视觉开放性、舒适性;保证安保、消防、电气等改造的合理性、可行性;突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合理节约,在相应设计方案基础上提供设计概算书或概算表。
2.工运史馆设计要求:(1)理念先进。明晰长春工运史馆功能定位,充分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春工人运动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春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变化、长春工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挥的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具有时代特征、长春特色、工会特点的工运史馆。(2)技术先进。拥抱新技术,把工运史馆建设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更多运用声、光、电、AR、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还原一段历史、展现一幅美景、讲述一个故事,形成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3)场景先进。整体构思及设计视角具有独创性,工运史馆外立面形象设计简洁大气,场馆内设计注重互动性与参与感。
3.职工美术馆设计要求:美术馆的功能主要包括艺术品的收藏、展览、研究、文化交流等,旨在提升职工群众的文化艺术素养,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培育昂扬向上的先进职工文化。美术馆设计需求:达到600-700米展线,满足国家级及其他展览需求。一层展厅门口设置服务台;设置60-80㎡的接待室1间;设置约200㎡的开幕仪式空间;设置约200㎡的学术研讨厅;设置约60㎡的艺术家工作室;设置约150㎡的艺术品收藏存放间。
4.休闲服务区设计要求:打造职工休闲阅读空间,功能分区合理。文化交流区:包含宣传宣讲、互动交流等;阅读区:满足职工阅读需求;简餐服务区:包含咖啡、简餐、休闲茶区等;非遗文创工作室;非遗文创市集;儿童阅读活动区;以及其他符合职工现实需求的休闲服务空间。
五、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及长春市相关规定、标准及设计规范,其深度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求。
1.文件要求:设计方案文件应装订成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用A3图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提倡豪华精装,需要包装密封。
2.文件份数:正式文件一式5份,另需方案设计陈述PPT说明文件10份,采用A4图幅装订。
3.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2份,单独包装密封,包含设计方案所有内容,刻盘内容均需要可编辑。
4.设计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成果有效性说明。设计成果文件满足设计要求的文件为有效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设计成果:
(1)设计成果逾期提交;
(2)设计成果应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发生侵权行为,征集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并有权取消相关方案获奖、追回奖金,如由此造成征集方损失,概由应征方全额赔偿。AI直接生成作品不能参评。
六、评审方式
1.评审方式: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经过初审筛选符合要求的进入复审阶段,征集方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进行告知。进入复审阶段的应征方,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陈述内容包括资质业绩介绍、方案设计内容阐述,PPT陈述内容应与设计方案相一致,陈述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2.评审小组:由长春市总工会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本次设计方案征集评审小组。
3.评审标准:满分为100分,由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综合打分,名次按照平均分由高至低排列。
七、奖励方式
1.奖项设置:按照参与单位最终排名进行奖励,一等奖1名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1名奖金为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包含参与单位设计优化提升方案、方案文本制作、概算编制、图纸制作等全部费用。
2.成果所有权:本次参与设计方案征集的应征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方案著作权及与该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相关的一切权利均归征集方所有。
应征方提交设计方案即视为同意上述条款关于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属的约定,如因征集作品产生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纠纷由应征方负责解决,给征集方造成损失的,应征方除退还因该征集行为获得的相关证书、款项外,应对征集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3.支付方式:获奖者按照征集方要求提交深化设计成果后,征集方将一次性支付奖金。
八、争议解决
应征方和征集方在服务期内发生争议的,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征集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宇利
电话:0431-88918290
电子邮箱:184356513@qq.com。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总工会所有)
附件:确认函.docx
来源:市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https://mp.weixin.qq.com/s/7Tj496fx9AG78hjAVHWwZ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