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门户区概念设计方案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代理”)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院(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和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的委托,就五粮液门户区概念设计组织开展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五(5)名应征人参加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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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项目背景
拥有4500年酿酒历史,号称“中国酒都”的宜宾地处“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区域,多重机遇蓄势待发。特别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出台实施,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新时代,必将为宜宾白酒产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战略部署要求,宜宾作为全省“一干多支”战略中的“宜宾强支”,把宜宾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彰显宜宾特色,打造集国际一流酒企形象门户区、酒文化体验中心、非物遗产演示场所三位一体的国家级工业旅游生态示范基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现就五粮液门户区面向全球优秀设计机构征集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概念设计方案,旨在提升宜宾白酒文化国际影响力,征集具有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宜宾特色的设计方案,以最先进的理念和国际一流的水准推动五粮液门户区的规划建设。
02
征集设计内容
2.1设计范围为五粮液行政区南侧,东邻航天路,西至第七包装车间,南临岷江,北接古塔路。统筹研究范围约600亩,其中概念方案设计范围约316亩。地上建筑规模约19.7万平方米。
2.2征集工作包含策划方案、概念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及后续咨询服务。
2.2.1策划方案
策划方案应根据相关案例借鉴,以及上位规划的相关研究成果,针对规划范围提出项目目标及定位、主导功能、业态类型、功能布局、规模结构、体块分析等。
2.2.2概念设计方案
统筹研究范围成果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形态控制、交通体系、绿化景观、场景设计等内容。
详细设计范围地上建筑规模约19.7万平方米,建筑功能(包含不限于游客服务、酒文化展示体验等内容)、建筑布局及建筑规模等经济技术指标及具体功能按照第一阶段经审定的策划方案成果进行确定。概念设计方案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平面布局、开放空间和建筑外部形态、内部空间、景观系统及景观节点、绿色智能等内容。
2.2.3深化设计及后续咨询服务
最终中选设计机构需按照征集人要求对中选概念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等工作,进行结构和立面专项分析。另外含业主指定的一个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方案,报规设计成果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后续咨询服务包括协助科学统筹片区规划建设工作对设计范围内地块开发的其余建筑设计方案报规文件进行方案审核。主创设计师及主创团队参与现场或视频专题研讨。
03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
3.3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每位成员皆需满足本公告第3.1-3.3条的要求。联合体的组成以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0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注册并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首次注册的申请人需要登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流程。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进行注册并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即可。《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阶段,无需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1:00时,递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递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扫描件(PDF扫描件和PPT格式)。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5.3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2套(正本1套、副本1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递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收件信息详见本公告第13条“联系方式”。
5.4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06
入围方式
申请人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五(5)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五(5)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项目业绩和团队组成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五(5)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五(5)名,主办单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07
方案评审
7.1正式征集阶段将进行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两次评审。评审委员会将由设计行业内的专家和主办单位/征集人代表(如需)组成。方案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
7.2中期成果评审委员会将对五(5)名应征人的方案进行评审并排序,经评定为前三(3)名的应征人进入后续征集阶段。
7.3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前三(3)名应征人递交的最终方案进行评审并排序。征集人将经评审后的应征方案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最终中选方案。
08
方案征集费及后续设计费
8.1入围的五(5)名应征人在中期成果评审会结束,并经中期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分别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8.2经评定为前三(3)名的应征人在最终成果评审会结束,并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分别另行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8.3若经中期或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中期或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征集人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应征人方案征集费。
8.4中选的应征人将承接本项目深化工作及后续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税)。中选的应征人还将有机会继续参与至少一个重要单体的建筑设计,征集人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09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项目的正式征集阶段时间安排约为3个月,预计从2022年4月底至8月初。
初步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和时间
事项
资格预审阶段
2022年4月13日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2日
10:00时
潜在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022年4月22日11:00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6日
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应征阶段
2022年4月27日
组织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签订《方案征集合同》
2022年6月8日
中期成果递交和评审
2022年8月2日
最终成果递交
2022年8月3日
组织最终成果评审会
深化阶段
2022年9月下旬
提交深化设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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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www.shabidding.com
另外,本项目有关信息还将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四川建设网、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五粮液电子招标采购平台、ABBS建筑网站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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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1.1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1.2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策划方案和城市设计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在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8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之后,该部分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征集人所有,主办单位/征集人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双方均不能将成果文件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11.3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建筑概念设计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如果项目在方案征集后终止,或征集人聘用其他建筑师来完成方案征集阶段以后的工作,或应征人的方案未能中选,主办单位/征集人不可将应征人该部分成果文件用于本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双方均不能将成果文件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主办单位/征集人可对应征人递交的成果文件进行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展示和宣传,但应注明应征人的名称。征集人与应征人签署了深化设计咨询服务合同后,主办单位/征集人可以使用应征人的设计方案。
11.4应征人应保证递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5在征集过程中主办单位/征集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属主办单位/征集人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应征设计和编制应征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主办单位/征集人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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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2.1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12.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必须参加项目启动会,必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制原因,例如全球或区域流行病疫情等,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并承诺将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
12.3本次征集涉及的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12.4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征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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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栾奕、张逸舟
电话:021-32173720、32173631
邮箱:
luanyi@shabidding.com、
zhangyizhou@sh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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