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征稿启事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赋能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特举办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现面向全省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辽宁省广告协会、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二、创作主题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突出质量强省发展战略宣传,聚焦质量发展主责主业,强化扩大质量发展供给,弘扬质量品牌文化,打造辽宁质量发展新高地。作品创作重点坚持以新时代辽宁党建政治引领、数字科技赋能、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5G时代发展、巩固脱贫攻坚、辽宁文化传承等为载体,充分体现新时代辽宁经济振兴发展,辽宁人民担当作为,传承辽宁精神,反映辽宁心声,贴近辽宁生活,助力辽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力量。
(一)"匠心质造精工辽宁"主题:包括智造强省、质量品牌、"原老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标准计量实施、制造业发展等;
(二)"创新发展奋进辽宁"主题:包括数字辽宁、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集群、经济发展、人才战略等;
(三)"文化共享魅力辽宁"主题:包括文化传承、人文生活、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文化、绿色出行等;
(四)"社会文明和谐辽宁"主题:包括新时代辽宁精神、抗击新冠疫情、社会文明公约、和谐社会建设、食品安全、教育双减、医改惠民、亲善守孝、诚信爱国等。
三、征稿截止日期
2022年8月31日
四、征稿对象
省内各院校在校师生、广告经营主体单位、媒体单位、新媒体机构、自媒体组织、广告主、"质量强省”相关单位、热心公益传播的组织及个人。鼓励省外广告行业组织、团体、个人参与支持。
五、媒体支持单位
央视频、央视网、北斗融媒、东北新闻网、辽宁日报北国APP、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网易、奉天设计师沙龙等。
六、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平面类
包括平面设计等多种形式;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颜色模式为RGB;尺寸规格为A3(297x420mm),横竖构图均可;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幅,设计版式一致,每幅作品文件不超过3MB,按照逻辑顺序标注序号并上传。
(二)视频类
包括影视、微电影、动漫、短视频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文件格式为flv;时长不超过180秒;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不要倒计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B;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七、作品报送
征集展播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作品提交网址:http://www.lnszlqsgyggzjzbhd.cn,进入"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界面,参与者先在网站系统上自行注册作者信息,按照要求上传作品。
2.报送作品上传网络平台网站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
3.参与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
4.参与者报送征集作品填写信息时,务必注意选择好作品组别。参与者为在校学生时,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人。
5.多人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应由团队中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
八、作品选定设置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设立1个全场创意名额,优秀作品分别按学生组和社会组进行选定,各组两类作品分别设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优秀等次、入围等次项;另设置若干个优秀组织团体、优秀指导教师和突出贡献名额。
(一)全场创意名额
全场创意名额设立1个,不分组别、类别和形式,授予杯牌、证书,奖励10000元。
(二)类别等次名额
学生组和社会组分别设置以下类别等次名额。学生组参与者为在校学生,社会组参与者为学生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
1.平面类
第一名:1个授予杯牌、证书,奖励3000元
第二名:2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2000元
第三名:3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1000元
优秀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5%比例选定,入围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15%比例选定,分别授予证书。
2.视频类
第一名:1个授予杯牌、证书,奖励3000元
第二名:2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2000元
第三名:3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1000元
优秀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5%比例选定,入围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20%比例选定,分别授予证书。
(三)优秀指导教师名额
根据各指导教师组织指导作品数量和作品质量等进行综合选定,授予杯牌、证书。
(四)优秀组织团体和突出贡献名额
优秀组织团体和突出贡献名额设置若干个,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参与征集作品单位、高校、行业组织实际情况和作品质量等进行综合选定,授予杯牌、证书。
九、有关要求
1.征集作品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符合《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中国国情辽宁省情,遵守民族政策,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不得有黄色暴力等内容,适应大众普遍审美。
2.征集作品应创意独特、表达清晰、结构严谨、制作精良,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辽宁味,适合在电视、新媒体及户外等媒介上宣传展播。
3.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参与者报送作品时应明晰作品著作权,避免引起产权争议。
4.征集作品因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发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承担,同时活动组委会将取消其作品选定资格。
5.征集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姓名、单位、学校等参与者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放弃作品参与选定权。
6.提交作品时应进行认真核对,作品提交网站系统关闭后,相关信息将不可更正修改。
7.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参与者在提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活动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播、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
8.活动组委会对本次征集展播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设在辽宁省广告协会,
联系人:何雪
联系电话:15242459206/132842420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7号北方国际传媒中心412室。
活动详情及动态信息请关注"辽宁省广告协会"微信公众号。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演活动组委会
2022年6月15日
https://mp.weixin.qq.com/s/VSNHTrUK83uIndRW9omN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