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旅游吉祥物设计大赛征集作品
塔河县为进一步宣传特色旅游的效应和影响力,展现独特魅力,提升塔河知名度,推动塔河旅游产业跨越发展,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塔河县旅游吉祥物。
一
征集项目:
塔河县旅游吉祥物
二
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2022年4月2日开始至2022年4月17日17:00时截止。逾期发送或未在指定时间发送到邮箱的应征作品,主办单位不予接收。
三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众,对征集的吉祥物感兴趣并具备相关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四
征集要求:
1、以棕熊为设计主图形象,应征作品要积极向上,健康阳光,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广泛的亲和力,形象设计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并具备附属品灵活的开发空间,适合电子媒介、平面广告、模型制作的宣传推广。设计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吉祥物形象要与塔河县文化底蕴、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历史人文相契合,突出鄂伦春民族风情、服饰文化、驿站文化、乡村体验、运动休闲、美好生活等要素。
3、应征吉祥物应由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吉祥物形象组成,并配有符合吉祥物寓意象征的名称(名字)。作品需附主题100字左右创意说明、理念、含义和设计电子版稿件,电子版稿件需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三视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吉祥物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幅图稿组成,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为JPG,颜色为彩色,文件不小于5MB。所有稿件必须为完整稿,不接受草稿。同时,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以便入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五
评选方法:
1、作品评选将由旅发大会领导小组指挥部组成评审小组审议,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入选作品,完成提交作品的集中研讨、评审工作。
2、入选作品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对作品作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如无优秀作品,将不采用。
3、主办方具有本次评选吉祥物的最终决定权。
六
奖项设置:
参选设计者将赠送纪念品一份,经过评审后采用的作品给予设计者3000元奖励。采纳的设计作品如需修改和进一步合作,具体事宜可就实际情况再协商。
七
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还,投稿者自留底稿。
3、获奖应征作品视为接受组织单位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自行选取使用,有权自行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并在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
投稿须知:
本次活动采取电子形式投稿,应征作品电子稿材料发送至邮箱:thlfdh@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塔河县旅游吉祥物征集”字样,作品和创作者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请注明作品简介、设计理念寓意、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准确信息。
塔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VOSsPXg8J7l8M4gQYNKO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