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寿安“光良杯”品牌形象标识设计大赛
“光良杯”
品牌形象标识
设计大赛
寿安街道文化站“光良杯”
品牌形象标识设计大赛来啦!
现金奖励
发挥想象
创意碰撞
寿安街道位于成都市蒲江县东,处于临溪河、蒲江河两河交汇之地,长秋山浅丘环绕,地势平坦,风景优美,物产丰富。距成都市区55公里,处于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内。
寿安街道自古为重要商埠。唐代咸通六年便形成重要集镇,历经朝代变迁,清末时期寿安已享有“水陆辐轴,万商之源”“邑中商务总汇也”美称。此后,从寿安乡团、寿安联保到寿安乡、寿安镇再到如今的寿安街道,寿安始终是一片富庶繁荣之地。
如今,寿安街道紧紧围绕县委“138”总体思路,抓抢中德(蒲江)产业新城和川藏铁路建设千载难逢的机遇,全面落实制造强市、制造强县战略,全面建设“中德产业城,成都南铁港,美好新寿安”!
01
比赛主题
1.紧扣寿安地理环境、产业特色、未来规划等情况征集寿安形象标识;
2.紧扣“石善之”历史背景、文化内涵等情况征集“石善之”品牌标识;
3.紧扣长秋山地理环境、文化旅游、人文背景等情况征集“长秋山”品牌标识。
02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蒲江县寿安街道办事处文化站
顾问单位: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协办单位:四川光良酿酒有限公司
03
比赛范围
面向社会广大关心支持寿安发展的市民友人
04
比赛要求
(一)作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健康积极,内容真实、影像清晰,作品须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入选后应提供源文件;
(二)作品要内涵丰富、构图新颖、造型简洁、色彩和谐、富有美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05
比赛时间
投稿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6日
初筛期:2024年4月7日
网络投票期: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1日
评审期:2024年4月12日
结果公示期:2024年4月13日—4月15日
此后时间安排,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06
奖项设置
(一)比赛按“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参与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300元,参与奖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二)三类形象标识各自设置单项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600元。(单项优秀奖不与按组评奖重复,按组评奖不与单项优秀奖重复)
07
参赛方式
本次设计大赛三类形象标识为1组,参赛者可选择按“组”投稿或按单项形象标识投稿参赛;(按组投稿参加第一类评选,单项投稿参加单项优秀奖评选)
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致电联系寿安街道文化站。邮件主题注明“【投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附件单独打包作品以及包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5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文档。
联系单位:寿安街道文化站
1035585482 qq.com
028-88678598
07
评审程序
(一)初筛:公开投稿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作品设计要求、提交要求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查,筛除不符合的参赛作品。参赛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1.逾期投稿,投稿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投稿时间截止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2.不符合作品设计要求、作品提交要求等;
3.非原创作品,涉及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
(二)网络投票:初筛产生的入围作品,将在蒲江县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蒲江”开设线上投票通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网络投票。严禁恶意刷票,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网络投票只作为评委终评参考依据,不作为终评结果。
(三)组织评审: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团队,结合公众投票情况,评选出形象标识设计相关奖项。
(四)结果公示:最终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正式发布。(获奖参赛者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请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主办方无关)
08
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有三类形象标识,支持“一人多稿”形式;
(二)保证比赛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任何个人资料。
09
其他事项
(一)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对已经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1.原创承诺:参赛作品保证完全原创,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形式公开发表,其他比赛中获奖,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围及获奖资格,退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因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2.录用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经录用,除署名权之外,该作品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参赛者不得再将录用作品转让或授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侵权。上述比赛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参赛者无权要求因此享有任何特殊权利。
3.主办方有权结合所有大赛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形象标识设计,并择优推荐供寿安街道办事处使用。中选者同时提供全套设计作品的设计原稿及电子版源文件,主办方有权对其做适当修改。
4.参加本次设计大赛的参赛者,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得违背民族传统习俗,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主办方有权审核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资格或作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方有权在本次设计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三)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次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SDn797QBiua_CT1A6N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