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医院公开征集院歌
2021年是宾川县人民医院建院80周年,也是新区建成启用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打造医院文化品牌,塑造医院形象,弘扬医院精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医院院歌。
一、征集要求
1.歌名要求立题新颖、明确,寓意深刻。
2.歌词应体现医院行业特点、发展理念、价值追求和职工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彰显医院的人文特色,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富有朝气,通俗生动,歌词押韵,易于传唱。
3.歌曲旋律优美、大气,节奏明快流畅,曲调以热情、豪迈、真诚、欢快、中速为主,具有鼓舞斗志、催人奋进的感染力。
4.院歌应易唱好记,合唱和独唱均适合。
二、征集对象及时间
1.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参与征集活动。
2.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三、提交方式
投稿以个人名义或多人联名提交作品均可,投稿除词、曲歌谱外,还需填写提交《宾川县人民医院院歌应征表》(见附件1),作品能附上录音小样更佳。作品稿件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提交:
1.原件或扫描件以及音视频,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936139967@qq.com,作品文件统一命名为“宾川县人民医院院歌+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2.纸质版或者刻录光盘,可直接报送或邮寄到医院办公室,并注明“院歌投稿”字样。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佛都路123号,医院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872-7140169。
邮编:671600。
四、评选及奖励
1.宾川县人民医院将组织专业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拟产生入围作品5个(最终数量以投稿情况确定),入围作品在征求医院职工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后,确定中选作品。
2.设中选奖1个(含歌词、曲谱),奖金10000元;入围奖4个(含歌词、曲谱),各奖励2000元。如最终评选产生不出中选奖,则只设入围奖。
五、作品权责及注意事项
1.院歌投稿者或作者必须保证作品独具著作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若该作品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或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或作者本人承担,如已领取奖金将通过法律程序原额追回,且应赔偿因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
2.凡参加本次征集的投稿者或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条件;中选和入围作品在支付相应奖金并签订合同后,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宾川县人民医院所有,医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中选和入围作品投稿者或作者不得再进行其他参赛、转让等商业行为,否则,医院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3.同一应征者最多只能投稿2个作品。凡在征集截止后30日内未接到获奖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所有来稿恕不退还。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并来院实地考察体验创作。
宾川县人民医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