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2022年度)金沙书院散文奖征文活动
■主办机构:
金沙书院散文奖活动组委会
■承办单位:厦门海沧海投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旺旺中时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征文主题及内容:
以“两岸视域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鼓励书写生活,提振汉语文化,发掘优秀散文作品,促进两岸艺文交流与心灵契合。举凡节庆、建筑、民俗、匠人工艺、饮食小吃、人文历史、地理风俗、乡土情怀等题材皆可,文长3000字以内。
■获奖等级及奖金:
一等奖1名,获奖金人民币30000元
二等奖2名,获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3名,获奖金人民币4000元
佳作奖5名,获奖金人民币2000元
优选奖30-35名,获纪念品一份
所有得奖者另赠获奖证书及当届获奖作品汇编文集2本。
■收件、截稿日期:
1.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截止(以挂号邮戳为凭;上传电邮信箱北京时间当日午夜24:00为准)。
2.参加征文通道:
征文收件单位:金沙书院散文奖组委会
厦门海沧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1004单元
电子邮箱:XMHCJSSY@163.com
3.所有稿件请以WORD档传送,文末须附上真实姓名(发表时可用笔名)、作者所在省份收件地址、email信箱、联络电话等。
■评审过程:
所有稿件寄到后立刻编号,由组委会聘请知名作家、学者、媒体人士组成的评委会,分成初审、复审、决审三个阶段,进行评审工作。
■公布、颁奖日期:
2023年4月完成评选并适时公布得奖名单。
■大赛工作机构:
组委会主任:曹放、王丰
评委会主任:唐浩明、杨渡
评委会顾问:贾平凹、舒婷、林谷芳、简媜
■注意事项:
1.得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指定的媒体和文集中发表时,不另支稿费。
2.参加征文之作品,以华文写作,必须未曾在媒体发表。
3.严禁抄袭,经检举属实者取消得奖资格。
4.所有参加征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请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可将获奖作品另行改编为5分钟以内微电影或视频,作为宣传使用,不另支稿酬。
6.所有得奖奖金均须依税法规定,由主办单位先行代为扣除应缴税额后给付。
■本办法,解释权为组委会,如有未尽事宜得予随时修订并公布。
注:
所有图片及文字版权均属于其版权持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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