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美鹤岗”短视频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唱响新时代主旋律,壮大主流舆论,传播正能量,鹤岗市市委宣传部决定举办“大美鹤岗”短视频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原创短视频以小切口呈现大主题、小镜头反映大变化、小视角折射大时代。活动旨在以短视频为载体,进一步挖掘和展示我市特有的自然地理景观和人文社会风貌,打造新时代鹤岗的影像档案,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委宣传部积极发动,组织网友、媒体、视频创作机构、自媒体达人等群体,用镜头纪录当地特色美景、捕捉最新发展成果、展现群众精彩生活,广泛征集多形态的鹤岗市域形象主题原创短视频,积极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时间
此次活动以“大美鹤岗”为主题,活动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28日。
三、参赛范围
面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媒体机构、高校、摄影家协会成员、短视频专业机构及工作室、自媒体达人及网友进行征稿,可以以个人、团队、公司、单位等为主体参与。
四、作品征集
(一)内容要求。作品要紧扣“大美鹤岗”主题,用短视频纪录鹤岗市日新月异的变化。内容形式不限,根据各自擅长的领域有所侧重即可。
(二)作品要求。作品格式可采用MP4、FLV、MOV等视频标准格式;时长在5分钟以内,以1至3分钟为宜;分辨率不得小于720×576(手机拍摄建议调至最高分辨率)。要求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可上字幕。
(三)投稿方式。“大美鹤岗”短视频创意作品征集邮箱hgxcb2018@163.com,优秀作品将在全市各类媒体的重要版面、时段、网页集中展播,并向省委宣传部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大美黑龙江”短视场创意产品大赛,有机会获得“大美黑龙江”锦鲤奖,并在黑龙江卫视《新闻联播》播放,获奖作品将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优秀创作者和自媒体有机会获邀加入“大美黑龙江”传播联盟,获得长期合作机会。
五、成果运用
投稿者或投稿单位要对投稿作品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并保证其所提供的视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中所使用的图像、音乐等)的完整著作权,或已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应授权。如视频中涉及人物肖像的,应保证已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或授权,保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投稿即表示向主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办方有权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多种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无限次数使用,包含宣传、出版和展览,对展播作品有权进行适当修改,尊重并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六、免责声明及其它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投稿作品涉及任何侵权违法问题,由投稿者或投稿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投稿作品发生侵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是主办方认为投稿作品有违反公序良俗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资格。
3.对于违反规定要求,影响公平、公正原则,一经发现,取消投稿资格。
4.因投稿者或投稿单位的行为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田投稿者或投稿单位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本款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主办方因此承担的行政责任,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5.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各项规程,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鹤岗市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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