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卫夫人杯”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卫夫人(272-349年),名卫铄,东晋著名女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是王羲之的启蒙老师。永和二年(公元346年),卫夫人随时任剡县(今嵊州新昌)县令儿子李充来剡定居,永和五年卒葬独秀山(现嵊州境内)。为纪念卫夫人,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嵊州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举办了首届“卫夫人杯”全国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
在卫夫人墓二期工程即将竣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纪念卫夫人,进一步挖掘浙东唐诗之路核心区的文化内涵,推动书法、篆刻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嵊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卫夫人杯”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嵊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嵊州市委宣传部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嵊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嵊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
书写浙东唐诗之路核心区嵊州(古剡县)的古典诗词(见附件,扫二维码查看),提倡作者自撰歌咏嵊州的诗词文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创作要求
(1)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长、宽不超过40cm;手卷高不超过40cm,长度不超过200cm。不接收在纸、绢之外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2)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cm,宽45cm。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方式及地址。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与投稿内容相符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收藏。
(3)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草书、篆书需附释文,请在信封上注明“卫夫人杯”字样。
(4)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四、评选和待遇
1.本次展览评选入展作品总数约350件(其中:书法作品300件,篆刻50件),入选作品若干件,从中评出优秀作品15件,其中书法12名,篆刻3名;优秀作品提名15件,其中书法10名,篆刻5名。
2.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入展、优秀评选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3.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0000元;作品提名奖金每人5000元,入展作品由主办方收藏,每件作品收藏费2000元(优秀作品及提名不重复发放),所有奖金及收藏费均为税后。
4.浙江省的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5.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2册,入选作者赠作品集1册。颁发获奖、入展、入选证书。
6.2022年6月8日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五、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509号
收件联系人:尹春君
电话:0575-83031938 18069583587
七、有关事项
1.本展征稿启事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活动进程公布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平台。
3.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4.凡投稿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5.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展览组委会。
第二届“卫夫人杯”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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